上海設立食安委員會 發動全社會監管食品安全
m.shockplant.com?2011-12-15 17:11? ?來源:解放日報 我來說兩句
![]() 解讀《食品安全法》上海實施辦法 9月1日,《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辦法》正式實施。針對上海實際,立法者制定了哪些具體措施,這部地方法規能否撐起百姓餐桌的保護傘?比如,生產企業將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回爐再造,或者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添加劑,如何處置?對于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是嚴加堵控,還是有序疏導和監管相結合……記者就其中熱點問題,采訪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丁偉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副主任、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閻祖強。 最大亮點是食品安全委員會的設立 【現象】目前對食品的管理模式屬“分段監管”,即質監部門負責生產領域,工商部門負責流通領域,餐飲領域由食藥監部分負責,還有農業部門、商業部門承擔相應的食品源頭監管,這樣易形成“大家都在管、大家都有管不到”的局面,如食品的現制現售、食品混合業態的監管等,都不同程度存在管理主體不明確或部門銜接不暢的情況,需盡快加以解決。 【規定】辦法第三條規定,市和區、縣人民政府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承擔下列職責:研究部署、統籌指導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措施;督促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協調、裁決有關部門監管職責問題;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責。 【解讀】本次立法制度創設的最大亮點就是食品安全委員會的設立。組成食品安全委員會這個機構,就是要解決“分段監管”中的管理縫隙,形成全程監管的局面,協調、指導食藥監、工商、質監等部門的監管職責問題,形成合力,齊抓共管,并且發動全社會一起來監管,編織一張食品安全監管網。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