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霸王”收費,該管管了
m.shockplant.com?2013-01-23 09:20? 子在淵?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記者近日調查廣州部分樓盤發現,對于物管費滯納金的標準,可謂五花八門。不少業主反映滯納金究竟應該交多少,業主沒有話語權。而且原來簽訂的物管合同內根本沒約定要繳納物管費滯納金,物管卻突然要求業主交。 住在小區,接受物管提供的服務,繳納物管費自是天經地義。而且事情也須一分為二地看,有些人是因為忙于工作一時疏忽而忘記繳納物管費,這也情有可原;但不排除也有一些人故意拖欠物管費,因而物管收取一定的滯納金也說得過去。 不過話又說回來,繳滯納金可以,但必須繳得明明白白,物管不能說收就收,收多少就是多少,連告知業主的基本程序都省卻。換句話說,物管要收管理費滯納金,也應提前在合同中約定,讓業主有知情權,否則就有利用霸王條款亂收費的嫌疑,業主有權拒絕繳納。 再說了,現在財政預算都要公開,可很多小區物管費卻是一筆糊涂賬,既沒有公開賬目,收起來也是形式多多:有銀行劃扣代繳的,有物管自己收的。總共收了多少,到底有多少花在了服務上,業主無從知曉。連管理費都繳得糊里糊涂,更何談滯納金了。不僅如此,在小區的公共收入上,也是不明不白。比如說很多小區都有廣告收入,按說這筆收入業主也有份,可事實上業主根本不知道這筆收入究竟進了誰的腰包。 如何規范物管的收費行業?去年11月,《廣州市物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民意,其中對物管收費不規范的行為有專門規定:建立物業服務信息公開制度,規定物管應當將服務內容、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在顯著位置公開,接受業主監督,同時,還對物管和從業人員建立誠信檔案。規定雖然很好,可是要想得到真正執行,恐怕僅靠業主監督遠遠不夠,一方面,相關部門必須對物管的亂收費、不合理收費進行規范,甚至對亂收費物管敢于開出重罰單,責令其退出廣州物業服務市場;另一方面,廣州市物業管理協會必須站在行業發展的立場上,規范行業行為,而不能對問題物管“護短”,更不能因為利益輸送而對物管亂收費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子在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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