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霸王條款”并非“一征就靈”
m.shockplant.com?2012-10-09 17:27? 和法堡?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為了進一步遏制消費領域“霸王條款”現象,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費者協會從即日起至10月30日,向社會各界廣泛征集“霸王條款”。(10月8日《北方新報》) 近年來,接連不斷的消費領域“霸王條款”,的確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損害了政府部門的威信。就此而言,監管部門向社會各界廣泛征集消費領域的“霸王條款”,應當說是個不錯的主意,而且相信這在一定程度上能有助于遏制消費領域“霸王條款”叢生之亂象。 不過,話又說回來,向社會征集“霸王條款”的做法也并非“一征就靈”,這充其量不過是一個輔助性措施。想想也是,如果“向社會征集”真能破除消費領域所有的“霸王條款”,國家又何必養那么多的監管部門和執法人員?況且民眾也是因為相信監管部門“言必行、行必果”才敢去“應征”的,否則,誰又甘愿去“得罪人”? 也就是說,就算有人不怕“得罪人”去“應征”,但如果監管部門依然存在畏首畏尾心理,把好不容易才征集到的“霸王條款”晾在一邊或敷衍了事,甚至還暗中幫不良商家逃脫法律懲處“指點迷津”,肯定會讓人心寒,也會讓消費領域所有的監管制度形同虛設。 總之,向社會廣泛征集消費領域“霸王條款”是有必要的,但前提是監管部門必須有誠意、動真格,保證民眾所反映的每一個情況都被善待,并做到所有“霸王條款”一經查實,就必須毫不留情地繩之以法,特別是對那些不聽勸告、屢教不改的不良商家更要重拳出擊。或許這樣,向社會征集“霸王條款”的做法才會有意義。 (和法堡)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09-14]“次日生效”的車強險合同是霸王條款
- [ 07-30]啃下那個“霸道”的蘋果有多難
- [ 03-16]應景批評霸王條款不如天天都是“3?15”
- [ 03-09]別讓物流公司的霸王條款毀了誠信
- [ 12-21]“霸王”遇“刁民”,兩敗俱傷
- [ 09-16]別讓“霸王條款”成為宰客的“保護傘”
- [ 03-17]消協為何年年都撼不動“霸王條款”
- [ 08-18]某些飯店的霸王規定有情可原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