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8800元服務費,女孩到珍愛網找真愛 紅娘只收錢不牽線 女孩要求退款無回應 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記者 蒙進煌 梁乾勝 文/圖 核心提示 市民黃小姐和林小姐在珍愛網注冊后,被“紅娘”熱情約見,各交8800元后成為了VIP會員。然而,“紅娘”的服務令她們不滿,便想著跟對方協商退款。她們翻開合同仔細一看才發現,其中有多處“霸王條款”,特別是關于退款的約定。上網一搜,她們發現有不少對珍愛網關于“霸王條款”和“價格不明”的投訴。 協商退費無果,兩名女孩向本報求助,本報記者介入后,一位工作人員竟對她們說,“你們跟媒體溝通好,只要不報道此事,就全額退款。” 尋愛網絡 她們失戀了 一起網上找真愛 “心力交瘁。”這是黃小姐5月16日在微信朋友圈發的一條內容。 5月7日,她與閨蜜林小姐在珍愛網線下南寧VIP服務中心,交了錢簽了合同之后就感覺到了“剩女”的焦慮。這個焦慮,不是因為找不到伴侶,而是花了8800元也約不到一個見面的對象。 黃小姐和林小姐是大學同學,又是好閨蜜。畢業于廣西某重點高校的她們,眼看著就要30歲了,可由于社交圈子小,沒認識幾個異性朋友。 黃小姐早前在珍愛網注冊成為會員,經常接到客服電話,向她推薦“紅娘服務”。“我一般不理睬,通常當作騷擾電話處理。”黃小姐說。最近,林小姐與男朋友分手了,便拉著她一同在網上找對象。她這時也才覺得,有必要了解一下之前一直被自己拒絕的“紅娘”服務。 “珍愛網的客服給我打電話說,很多男網友對我感興趣,想作進一步的了解,但由于我只是普通會員,網友看不到我的詳細信息。”林小姐說,“客服就建議我到珍愛網在南寧的線下VIP服務中心看看。” 成為會員 交了服務費 “紅娘”卻不再理她們 5月7日,兩人一起來到位于雙擁路的珍愛網線下南寧VIP服務中心。在約見區里,有兩名營銷“紅娘”分別跟她們談了話。 “在交談的過程中,‘紅娘’了解了我們的個人情況、情感經歷,并且吹噓她們嫁得如何好。”黃小姐說,“ ‘紅娘’還說VIP會員一個月至少獲得與4名優質男士約見機會;而VIP會員平均見面3.7人就能找到合適對象。” 營銷“紅娘”還給她們看了一些外貌較好的男士照片,表示這些男士會員可以介紹給她們認識。看到黃小姐有些心動,營銷“紅娘”給她開出了一個服務費12800元、服務期為3個月的“高端個性化服務”,包括“一對一”溝通、情感咨詢等10余項服務項目。 面對如此高昂的服務費,黃小姐表示想聽林小姐的意見,于是兩人來到了同一間約見室接受咨詢。“就連我們想上衛生間,都有人一直跟著我們。最后,我們說沒有那么多錢,他們就打了個折,每人8800元。”林小姐介紹說,“我們說,錢還是不夠。有一個人就直接帶POS機過來了,讓我們先交5000元定金。” 經過3個小時的“洗腦”,兩名女孩最終各交了5000元,拿到一張定金合同。第二天,她們又在“紅娘”的催促下,把剩下的3800元補齊,這才成為VIP會員。然而,回家之后她們感到被騙了。交款前,“紅娘”電話不斷;交款后,她們基本上沒接到什么所謂的“一對一”服務。 林小姐在網上查詢有關珍愛網的報道,發現投訴該網站線下VIP服務的新聞沒少見諸報端,原因多是與服務價格、合同問題有關。兩名女孩提出終止服務和退款要求,但是未得到 溝通之初 “紅娘”閉口不談服務費 林小姐和黃小姐的遭遇是否屬實?5月15日上午,記者來到位于南寧雙擁路的珍愛網線下南寧VIP服務中心,以想要相親為由進行了探訪和體驗。 在約見區,接待記者的是一位姓吳的營銷“紅娘”。剛開始,“紅娘”態度十分友好,不斷向記者講解紅娘相親服務的優點,并用數據說明找到合適相親對象的幾率、相親成功率。 那么,“紅娘”服務體現在哪里?“紅娘”所篩選的約見對象,又是怎么來的呢?該營銷“紅娘”表示,約見對象有來自網上、線下活動的會員,也有從各企事業單位搜羅來的單身對象和來自獵頭推薦的優質單身人員等。 至于服務價格和所對應的服務內容,“紅娘”閉口不談,“價格不是重要的,你們先要端正態度。”在記者再三追問之下,她才說VIP會員要上萬元服務費,相親兩三次就可以成功。 在交談的過程中,該“紅娘”再三要求記者填寫會員信息表。當記者表示回去好好考慮再答復之后,“紅娘”面露不悅之色,“你們今天過來做什么的?”隨后起身走進了辦公區。 商家回應 回避采訪,讓顧客跟媒體溝通別曝光 記者探訪結束后,隨同林小姐和黃小姐再次來到珍愛網線下南寧VIP服務中心,并亮明身份。珍愛網線下南寧VIP服務中心服務主任李蘭接待了兩名女孩。 對于兩名女孩要求退款一事,李蘭表示須向公司總部反饋,因為南寧VIP服務中心只是分公司,要向總公司申請才能給出答復。 那退款有沒有可能呢?記者發現,在兩名女孩的合同中確實有“退款”的約定——“甲方提出終止的,其繳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乙方提出終止的,乙方應按服務階段完成比例退還甲方繳納的服務費,并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至于該如何解釋這條退款約定,李蘭表示讓店長來說。等了許久,店長并沒有出現。李蘭表示,等下午會有人接受采訪。記者留下聯系方式后離開。 15日下午,記者沒有接到對方的任何電話。16日,記者兩次撥打珍愛網總部的客服電話,兩名不同工號的客服人員先后接聽并作記錄,都表示“稍后回復”。但是截至記者發稿時止,仍舊沒有收到任何來電。 據黃小姐說,15日下午她接到了李蘭打來的幾次電話。對方先是讓她跟媒體溝通好,只要不報道此事,公司就給她們全額退款;如果報道了,就不退款。之后的電話,對方還是追問她與媒體溝通得怎么樣了,黃小姐不明白,為什么退不退錢與珍愛網是否被曝光扯上關系? 律師說法 權利義務不對等,消費者可主張條款無效 廣西文燦律師事務所律師蔣文燦認為,合同中關于“終止合同”違約責任的規定,消費者與服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對等的。蔣文燦說,“甲方提出終止的,其繳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的約定,屬于未經商議而達成的格式條款,消費者對此認為不公平的,可向法院主張該條款無效。當然,婚介服務的消費糾紛,消費者可向工商、民政部門投訴。 廣西廣天一律師事務所律師歐陽澤明則指出,對于乙方“按服務階段完成比例退還服務費”的約定,因為合同中沒有關于服務階段與對應費用的約定,此屬于合同約定不明。這種情況下,如果消費者起訴到法院,在服務方無法舉證的情況下,法院的判決更傾向于全額退款。 歐陽澤明分析說,婚介屬于服務性消費,且因涉及情感,主觀性較強,難以明確服務標準,所以婚介市場的亂象也比較多。所以,消費者在選擇婚介服務時,尤其要保持理性,先明確自己想要什么,期待達到怎樣的服務效果;在簽合同之前,看清合同里是否有約定不明、權利義務不對等等情況;當然,前提要看清相關資質,婚介服務中心要有相應經營備案資質,婚介服務人員也要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比如婚介師、婚姻家庭咨詢師、心理咨詢師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