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流浪兒童的流動性、隱蔽性的原因,在全國的新疆籍流浪兒童實際數難以考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救助管理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新疆每年救助的流浪兒童人數在3000人左右,其中大多數是由內地遣送回來的。大多數流浪未成年人受教育程度低,沒有完成九年義務教育,更沒有受過專門的職業技術教育。
新疆社科院課題研究表明,這些孩子中,被誘拐者居多。犯罪分子已形成一個誘騙拐賣新疆籍兒童到內地流浪的“隱形市場”,犯罪團伙行動嚴密,組建了拐騙、藏匿、中轉、販運的“一條龍”作業網絡。犯罪分子往往以學手藝、做生意等為誘餌,從困難家庭、多子女家庭拐賣的流浪兒童比例高達93%,這些兒童被帶到內地,被脅迫、利誘、控制成為犯罪團伙斂財的工具。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追蹤調查發現,由于不少孩子很小就被拐賣出來,即使得到了解救,也無法提供家庭住址、家人聯系方式等,這給當地警方和工作人員帶來難題。
新疆社科院民族研究所李曉霞認為,南疆維吾爾族聚集區相對較高的離婚率、失業率,人多地少的矛盾,極端貧困和基層組織渙散是流浪兒童出現的原因。
新疆是經濟欠發達地區,由于地理環境影響區內經濟發展不平衡。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成為人口流動的重要動力,在暴利的驅使下許多不法分子開始拐騙大量新疆少數民族兒童到內地行竊,其暴富的神話使得更多生活在貧困中的兒童輕易被騙流落到內地。一些因生活所迫的家長也由于可見的利益,默許、縱容兒童出走行竊。由此產生的惡性循環,其根源在于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
“回家”:政府擔當的民意期許
近年來,新疆籍流浪兒童問題引起了多地政府和社會人士的關注,關注的焦點集中于:孩子的生活境遇和由此引起的“新疆形象”問題。
在各地建立健全社會保障機制的背景下,近年來,新疆與多個省區(市)攜手探索治理新機制,初步形成了一套警方共同協作,嚴厲打擊此類犯罪的工作機制,但由于流浪兒童離家時年紀太小,給救助和打擊拐賣騙犯罪增大了難度。
2006年3月,新疆提出“民政牽頭、公安配合、財政保障、勞教管理”的救助模式后,自治區勞教局成立了“新疆流浪少年兒童教育救助中心”,在烏魯木齊設立“新疆流浪少年兒童教育救助中心”,以政府監護的形式,對內地新疆籍流浪少年兒童實施收容救助。新疆由此拉開了探索流浪兒童救助序幕。
2010年,在中央和內地省市的支持下,新疆一年間先后實施了改善民居、加大教育投入等多項民生工程。為了讓更多當地居民受益,新疆決定接回所有在國內其他省區(市)街頭流浪的新疆籍兒童,并堅持“發現一個接回一個”的原則,幫助他們健康成長。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張春賢說,4月23日至5月1日期間,新疆將派出代表團分赴19個對口援疆省(市)進行走訪,其中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接回所有新疆籍流浪兒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表示,目前詳細的接回和對接計劃正在制訂中。按照基本思路,內地省區(市)如果發現街頭有流浪的新疆籍兒童,均可與新疆方面聯系對接事宜。
為了讓接回來的流浪兒童有機會學習知識和技能,今年新疆將投資5000萬元新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訓中心,對他們進行文化知識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勞動技能教育,以幫助他們取得相應職業資格或掌握一定職業技能,更好地融入社會。凡是心理健康又想學習技能知識的流浪未成年人,均可享受政府免費的技能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