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變道致刮擦反扣證豈止越權?
2015-11-23 15:45:45?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從的士司機和現場目擊者描述的事實細節來看,當時陳師傅車子停在金洲南路和百花洲路交叉口,一輛警車停在后面不斷鳴喇叭、閃燈,但民警并沒有用對講機喊話。而路口紅燈只有十來秒,倘若闖紅燈不但扣分還要罰款,陳師傅便探出頭來向警車示意紅綠燈讀秒數,待。綠燈亮后他將車子往前開,警車跟上后發生刮擦。顯然,警車有變道嫌疑,的哥則并未過錯。 正如當事的哥和圍觀市民所指出,福州早已實行交巡分離,即使陳師傅存在過失,也應該由交警介入調查處理,駕駛證上更寫得明明白白,“除公安交通管理機關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一律無權扣留此證”。然而,交警接到陳師傅報警來到現場后并未扣證,警車上的民警卻扣走了的哥駕駛證和行駛證,明擺著是一種借助自身強勢地位而漠視法律和的哥合法權益的違規、越權行為。 更有一個不容忽視的細節是,金山派出所相關人士對記者表示,當時民警在執行公務,開車時沒留神才發生了刮擦。由此可見發生刮擦錯在警方,加之前述相關情節,涉事民警儼然有故意刁難、倒打一耙的嫌疑,是執法作風粗暴的表現。市民固然有義務主動為執行公務警車讓道,但依法、規范、文明執法也是執法部門理應堅守的底線。盡管警方已經退還扣押證件,但無疑既欠當事人一個道歉,更須要一次深刻的自我檢討。 短評:執法者違法是法治的硬傷 當事出租司機及市民對民警扣證的質疑,本身體現了人們對自身權益的合理關注,是法治思維在現實生活中的生動體現。在此,倒是有必要提醒個別心態不好、對“權力”缺乏正確認知,總是試圖假公權之威居高臨下甚至“仗勢欺人”者,該要改一改了。法治背景之下,執法者素質不高、任性而為,恰是阻礙法治進程的一道硬傷。(陳科峰) 莫讓“緊急任務”成為“霸權”護身符 到底執行的是什么“緊急任務”,對疑似“違章變道”是什么樣的鑒定結果?到底誰應該負“剮蹭”的責任?希望相關部門不要為了可憐的交通豁免權而繼續沉默,再不扒扒“緊急任務”的皮,等到因為“緊急任務”出了更離譜的事情來,到那時再整治,豈不是有些晚了!(張洪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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