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帖成被告反虐童有無他途
2015-08-17 07:46:3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林雯晶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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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養母虐童案的當事男童及其親生父母,狀告發帖網友侵犯男童肖像權、隱私權、名譽權,索賠20萬元精神損失賠償。江寧區法院日前正式立案。 對這起訴訟,網友幾乎一邊倒地指責這對父母“恩將仇報”。應當承認,不論目的為何,起訴都是這對父母的權利。至于發帖人是否構成侵權,跟他發帖導致了什么后果,并不是一回事。有法律界人士分析,從發帖內容看,男童的面部及個人信息都被隱去,發帖動機也不存在惡意炒作,原告很難勝訴。當然,此案目前只是導入了司法程序,最終結果如何,有待法院公正審理。 從客觀后果看,事件曝光后引發的人肉搜索和對男童養母的人身攻擊,并不符合發帖人及網友關注此事的初衷。如果發帖人第一時間不是發帖,而是向公安、民政等相關部門舉報,結局可能是另一番模樣。這也說明,尋求網絡援助,也要把好邊界,動輒“人肉”,將當事人“扒光”,好心很可能會變成另一種“加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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