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會傍名人如何相互進步
www.fjnet.cn?2012-12-12 08:45? 姜泓冰?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名人們如果能夠將“監督員”真正當作一個社會職責和志愿服務的重要崗位,比草根,則更有履行好責任的先天優勢。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公開了首批17名社會監督委員會委員名單,不出意料,立刻迎來一片“傍名人”的譏諷和“為何無草根”的質疑。 對于紅會這樣一個帶有濃重官方色彩的“傳統”機制、又在中國的慈善事業發展中居于難于替代的重要地位的機構來說,請來有名望、熱心公益又具有專業背景的社會各界知名人士,設立社會監督委員會,是不得不為的改革第一步,也是重塑紅會社會形象與品牌公信力的重要一步。 從草根的角度打量紅會首批“社會監督委員”們,大多的確算得上大大小小的社會名人;而從另一個角度看去,也如紅會所解釋的,他們同時又大多是法律、財務等各種行業的精英翹楚。行業翹楚而兼有社會影響力的名人,兩者相加,意味著既有能力可以有效監督紅會的財務賬目、給項目做出合理績效評估,又有自惜羽毛、維護個人社會名聲或經營“品牌公信力”的必要,如果能夠將“監督員”真正當作一個社會職責和志愿服務的重要崗位,比草根,則更有履行好責任的先天優勢。 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也是中國的名人們向履行自己的公民責任邁出的重要一步。此前多年,許多名人只喜歡扮演各種公益活動的所謂“形象大使”,通常只是化好妝擺出各種姿勢來拍照、走秀,將公益當成運作個人形象、打通社會資源的新平臺,于社會及公眾是否有益,并不放在評判選擇的首位考慮。 紅會的一小步與名人們的一小步,合成起來,未必是中國慈善事業改革的一大步。如果紅會不能真正立定心思將捐助賬目乃至自身運作全過程曬在陽光下,監督員們愈“獨立”,可能就愈難實現對于紅會龐雜項目的“明察秋毫”;如果名人們不能真正放下浮躁小我,不具備“獨立”的品質與習慣,不能認真踏實地做一回社會監督的志愿服務員,明天的紅會乃至中國的慈善事業,依然讓人滿心沉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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