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成都歐尚超市高新店的手推車,悄然戴上了“鐵鎖鏈”。顧客在使用手推車時,需要投入一枚1元錢硬幣押金,購物完后放歸原處時,押金自動退回。超市工作人員說,此舉是為規范手推車亂擺放現象。該超市或為成都首例推行自助式購物車的超市。(8月14日《華西都市報》)
自助式手推車在國外的一些超市早已推行,而在成都、在國內還算新鮮事物。但國外推行自助式手推車是否收押金、收多少押金,筆者不得而知。可從消費者的角度出發,這1元錢硬幣的消費是多余的,而且增添了麻煩,有百害而無一利;而從超市來說,雖然減輕了工作負擔,但增加了上鎖的成本,弱化了服務意識,也不見得就有百利而無一害。可以毫不夸張地說,超市這樣做的后果是很嚴重的:服務意識淡化,怠慢了消費者,消費者越來越少,超市最終只有關門大吉。正如一名消費者所說:“逛超市就是圖個實惠,沒想到還多花了1元錢。”這名消費者的話說出了消費者共同的心聲,作為做生意的、視消費者為上帝的超市一方,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視。
不容置疑,目前超市手推車亂停放現象比較嚴重,這與多種因素有關,比如消費者的習慣和素質,比如超市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和超市的管理等,但這絕不是消費者一方的過錯,超市也有明顯的責任。而使用手推車用前先付1元押金,這是超市把兩方的責任強加在消費者一方身上,顯然有失公允。而且,1元押金真能起到制止甚至杜絕手推車亂停放的現象嗎?或許高估了“1元押金”的價值,這無疑是超市方面的“單相思”。實踐證明,有的消費者臨走時忘記了取走“1元押金”,干脆就不要這“1元押金”了。如果有的消費者因為這“1元押金”而與超市發生糾紛甚至造成流血事件,消費者也受傷,超市更就得不償失了。
要減少甚至杜絕超市手推車亂停放現象,超市方面要加強宣傳、引導和管理,幫助消費者養成良好的購物習慣,購物前手推車在哪兒推的,購物后一定要推回原地;同時,消費者要提高個人素質,提高公德意識,不要只圖自己一時方便,而給超市和其他消費者帶來麻煩。只有超市方和消費者共同努力,才能營造有序、和諧的購物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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