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網絡反腐是個熱門話題,鄭州“房妹”之父翟振鋒因網絡舉報被檢方立案調查,“表哥”、“房叔”們因微博曝光而相繼落馬……網絡反腐頗見成效。在日前召開的全市檢察長會議上,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慕平就指出,網絡反腐對檢察機關加大打擊和預防職務犯罪形成了“倒逼”態勢。昨天,順義法院的李二煥法官在接受采訪中表示,網絡反腐亟待相應的法律規范,建議建立全國統一的網絡反腐平臺,以推動網絡反腐良性發展。 網絡反腐存在諸多問題 李二煥法官表示,網絡反腐目前尚無相應的法規制度予以規范,舉報人通常只是在得到腐敗線索后,以文字、照片、視頻等形式將其發布于互聯網,然后網民“瘋狂圍觀”,媒體跟進報道,進而促使官方機構調查核實作出相應處理。但由于網絡的虛擬性和隱蔽性,再加上部分網民素養不高、法治意識不強,網絡反腐在實踐中往往會遇到諸多困境。 有些別有用心的人會惡意造謠或誹謗,虛構一些腐敗情況散布在網上。在不明事情真相的情況下,網民只能靠人肉搜索或曝光官員的個人隱私、家庭成員照片來聲援舉報人的反腐線索。這不僅侵犯了當事人的隱私權,也觸犯了相關法律。一些網民往往帶有主觀性,看到反腐帖子便大力轉發,使得網絡反腐往往“真假相摻”,其客觀性及權威性大打折扣。 此外在現實中,對于舉報人發布的反腐帖子,如果沒有網民圍觀和媒體聲援,便很難引起有關政府部門的重視,進而調查核實程序就難以啟動,這也會使得網絡反腐無疾而終、流于形式。 建議對網絡反腐立法規范 “只有健全完善相關法規制度,網絡反腐才能以它公開、透明、快捷的優點,有效彌補傳統制度反腐的缺位?!崩疃ǚü僬J為,首先,針對網絡反腐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立法部門應該出臺相應的法律予以規范。他說,雖然我國對于名譽權等方面的法律規范較完備,但對于網絡反腐中主體與客體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沒有任何規范,這就使得對一些以保護名譽權為由,實則抵制輿論監督的不良行為無法制裁,同時對網民以披露腐敗行為為由侵犯他人及其家人的隱私權行為難以界定。 此外,建議由中央有關部門成立專門的反腐網站,在各省有針對性地設立分網站,由專門的民間機構運作,并設置相應的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將網民公開舉報的帖子集中起來,向相關部門反映,促使官方及時調查核實,然后在網站上公開舉報線索的調查過程,接受網民監督。 “被舉報的政府官員也可利用這一網絡平臺主動回應質疑。對一些確有根據的質疑,有關部門應及時介入調查,并及時、詳盡地公布調查結論?!崩疃ǚü龠€建議健全現有的責任追究和問責機制,明確規定對網絡反腐不力或不作為的官員給予懲治,以此推動政府部門在網絡反腐中的積極性。 晨報記者 顏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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