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基層就業
實施基層緊缺人才補充計劃。省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要主動采取措施,積極開發公益性崗位,促進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根據我省農村學校師資隊伍建設的需要,今年在全省各地正常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基礎上,增加1500個名額用于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擔任緊缺學科的教師。招聘(招收)臨床醫學類專業愿意到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500名,其中臨床醫學本科畢業生300人、專科畢業生200人;本科畢業生經過兩年臨床能力培訓后,專科畢業生經過三年“專升本”學習和臨床能力培訓,取得本科學歷后充實到農村鄉鎮衛生院工作。培訓期間,省財政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補助費。此外,對每位自愿到山區鄉鎮衛生院連續工作五年的本科畢業生實行學費代償制,給予每人每年5000-7000元補助。公開招聘1000名農業院校畢業生充實到縣鄉兩級農技推廣機構;支持鼓勵農業龍頭企業積極吸納畢業生就業。
繼續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調生和選聘生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和欠發達地區計劃等就業項目;省級“三支一扶”計劃和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在原招募計劃的基礎上增加20%,共計960人。啟動“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招募300名高校畢業生從事社區服務,服務期為兩年。
培養緊缺人才
實施引導大學生繼續升學計劃,增加緊缺專業人才的招生計劃,努力滿足高校畢業生繼續學習深造的愿望。
——在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面向我省產業發展急需的工科類本科專業和十大技能型緊缺人才的相關專業接收高校畢業生繼續學習,本科高校、高職高專院校各安排1萬名,共2萬人;學習期限一般為兩年,實行學分制,按全日制在校生統一管理。
——適當擴大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規模。增加招收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我省緊缺的工程類等專業學位教育研究生2000人,培養費用由省財政、高校和學生本人各承擔三分之一。
——擴大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規模。由普通高職高專進入本科院校學習的應屆畢業生增加至4000名,主要面向我省產業發展急需的技能型專業招收學生。
實施大學生職業能力提升計劃。各高校要通過校企合作、訂單式培訓等多種培訓模式,確保畢業生在離校前都能參加學習實踐活動。組織專業技能不適應社會需求的畢業生到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進行相關職業技能培訓,參加培訓的畢業生可按規定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職業培訓補貼。高等職業院校要積極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
加強技能培訓
建立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快推進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各級政府要以提高勞動者的就業創業能力、崗位工作能力和職業轉換能力為目標,規劃指導各類職業培訓的發展。鼓勵支持各類職業院校、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用人單位依法開展就業前培訓、在職培訓、再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鼓勵勞動者參加各種形式的培訓。
依托職業院校建設高技能人才培訓考核基地。具備條件的城市,要積極規劃建立公共實訓基地,面向社會提供技能操作訓練和鑒定服務,以強化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積極推動各類企業建立健全職工培訓制度、名師帶徒制度和技師研修制度。進一步組織好崗位練兵和技能競賽,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政府表彰獎勵制度,營造高技能人才成長的良好社會氛圍。
完善職業培訓補貼辦法。建立健全職業培訓補貼與培訓質量、促進就業效果掛鉤機制,提高勞動者參加培訓和各類職業教育培訓機構提供培訓的積極性。積極探索職業培訓項目化運作模式,將補貼資金與項目運作緊密結合起來,提高職業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失業人員、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就業困難人員、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要根據職業培訓的實際需要,合理確定補貼標準,具體由省財政廳、勞動保障廳制訂。
實施大學生就業見習計劃。各級政府要發動企事業單位建立見習基地和提供見習崗位,組織畢業后未就業的畢業生參加見習活動。各級財政相應安排專項經費,為見習畢業生提供基本生活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加強省、設區市兩級就業見習基地建設,2009年省、市兩級示范性見習基地擴展到200家,高校見習基地擴展到500家,組織10000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活動。每年在省屬企事業單位、中央在閩單位和在榕非公有制企業中征集1000個見習崗位,組織畢業生開展就業見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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