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教育金
來源:中新網 2011-07-02 編輯:唐麗萍
二、落實法定增長要求,切實提高財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比重 (一)嚴格落實教育經費法定增長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年初安排公共財政支出預算時,積極采取措施,調整支出結構,努力增加教育經費預算,保證財政教育支出增長幅度明顯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對預算執行中超收部分,也要按照上述原則優先安排教育撥款,確保全年預算執行結果達到法定增長的要求。 (二)提高財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的比重。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壓縮一般性支出,新增財力要著力向教育傾斜,優先保障教育支出。各地區要切實做到2011年、2012年財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的比重都有明顯提高。 (三)提高預算內基建投資用于教育的比重。要把支持教育事業發展作為公共投資的重點。在編制基建投資計劃、實施基建投資項目時,充分考慮教育的實際需求,確保用于教育的預算內基建投資明顯增加,不斷健全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的長效保障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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