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問楊光亮的巨額財產會縮水嗎?
來源:東南網 2011-06-18 編輯:黃水來
媒體報道稱,楊光亮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深耕官場,大肆收受紅包。在當時屬經濟欠發達地區的電白縣,每年收受的紅包達上百萬元,至2009年10月被“雙規”,其腐敗史長達20多年。有了“資本”的楊光亮還利用個人權力參與市場投資,把官場當生意場,把做官當產業來運作,除了多處房產,尚有債券、基金、股票價值1300多萬元。從中可以看出楊光亮腐敗得相當高調,不僅瘋狂斂財,還包養2名情婦,生活奢侈糜爛。這樣一個喜歡張揚的腐敗分子,顯然不善于或者說不具備長期潛伏的條件,但楊光亮偏偏潛伏20多年,且是典型的邊腐邊升的。這只能有一種可能,就是楊光亮成功地編織起了上下左右、錯綜復雜的關系網,從而受到了特殊的庇護,可以肆無忌憚地貪婪。否則就沒有辦法解釋何以能夠在這么長的時間內,成功地累積起這么多的財產,無人知曉。 因此,楊光亮所擁有的人脈,自然不會不壯觀。本來的話,如果有人幫忙從上下左右打通關節,涉案金額縮水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畢竟這種情況讓人直嘆跌破眼鏡的事情已然不少。但現在記者給出的,是楊光亮的財產總值而不是涉案金額,不知道是否還有縮水的機會?不過,楊光亮的財產總值中,有兩個“特殊”情況,是值得在意的。一是以“違紀收入7535萬元”居多,占到了一半以上。這其中的“違紀”是否有什么“玄機”,現時還無法作出判斷,因為到底是怎么違紀,公眾全然不知,屆時如何解釋就至為關鍵了。二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4100萬元”,居構成財產總值的第二位,而這往往是貪官輕判的理由,算不上是秘密了。因此,盡管作為公眾來說,都希望嚴懲貪官,以遏制腐敗蔓延之勢,但結果總是與公眾的期望懸殊。楊光亮的財產雖然已經“坐實”不至于縮水,但因為有“違紀收入”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作為鋪墊,獲得輕判的希望依然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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