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嚴格妊娠糖尿病診斷標準
來源:新華網 2011-05-30 編輯:黃水來
美國糖尿病協會今年新近發布的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較之以前更為嚴格,世衛組織以及我國都將據此更新相關標準。這是中華醫學會圍產醫學分會候任主任委員、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婦產科教授楊慧霞29日在諾和諾德2011年兒童營開營儀式上透露的消息。 楊慧霞說,與以往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相比,這次將空腹血糖的診斷標準由5.3mmol/L(毫摩爾/升)降至5.1mmol/L,口服75克葡萄糖后2小時血糖由8.6mmol/L降至8.5mmol/L。同時規定空腹血糖、服糖后1小時、餐后2小時這3項指標中的任意一點血糖異常即可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而以往標準則規定3項指標中有2項達到或超過標準才可診斷。 她指出,如果按照新標準推測,我國妊娠期糖尿病的患病率將上升至10%以上。據了解,目前這一比例約為6%。 這次嚴格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是基于一個歷時7年的高血糖與妊娠不良結局研究。研究顯示,即使血糖水平在正常范圍的孕婦,隨著血糖水平的升高,巨大胎兒、剖宮產率、新生兒低血糖、高胰島素血癥等風險也會增加。 孕婦患上妊娠期糖尿病怎么辦?楊慧霞說,根據我國的治療規范,首先要求孕婦飲食運動控制3天至5天,如果仍然不能將血糖控制達標,就要啟用胰島素治療,以確保母嬰的平安健康。“胰島素是大分子物質,不會通過胎盤,對胎兒無影響,選擇適用于妊娠合并糖尿病治療的胰島素類似物是妊娠期血糖控制的最佳手段。” 楊慧霞說,單純的妊娠期糖尿病一般在分娩后6周至12周恢復正常,如果血糖未達正常值就要轉至內分泌科治療。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產后2型糖尿病的發病風險較普通人群高7倍以上,子代將來發生肥胖、糖尿病等代謝綜合征的風險也更高。(東南網手機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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