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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讀博士“圖虛名,招實禍。真想建議中組部把這些博士招來考一下。好幾個貪官都是博士。我抨擊不學無術、注水的博士”。日前,全國政協委員孟學農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的一番話引起人們注意。梳理公開資料發現,十八大以來,副廳(局)級以上落馬官員超60人。其中,博士學歷官員至少12人,約占落馬官員的五分之一。

為什么那么多博士官員成了貪官?其實,獲得博士學位并不能降低官員貪腐的幾率,官員貪腐不是靠提高其覺悟和學識就能遏制的。針對這種官員讀博現象,有人提出要禁止官員攻讀博士,這顯然是“以毒攻毒”——讀書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官員讀博的權利不能剝奪,治理官員讀博亂象,關鍵在約束權力,以及在大學建立現代學校制度。

目前部分官員獲得博士學位的過程是通過權學交易,這就涉及腐敗,而且是官場和教育的雙重腐敗。嚴格說來,官員動用手中的權力,調配政府資源給學校、導師,就是違規的。而學校、導師降低錄取和培養標準,也背離教育和學術操守。但現在的資源配置,以行政為主導,給了官員調配資源的空間,學校和教授為了獲得資源,要“跑部錢進”,現在有官員有讀博的需求,由此可建立起和官員的溝通管道,學校、教授何樂而不為?而目前大學的治理模式,也給學校、教授拿學校的教育資源和學術資源去與官員交換,創造了便利條件。有意思的是,往往這種十分明顯的利益輸送,還被渲染為學校愛才、官員勤奮加以宣傳。

改革教育資源和學術資源的配置方式和學校內部的治理模式,十分緊迫。在教育經費投入方面,應該建立國家或地方教育撥款委員會,負責教育撥款預算,監督政府部門撥款,而不是把撥款權全部掌握在行政領導手中;在科研經費配置方面,應打破現行的行政主導方式,實行學術管理和評價,把課題經費給最有能力做出研究的學者,而不是和領導關系緊密、有資源可以交換的“學者”;在學校教育事務和學術事務管理中,要推進政學分開,不能用行政干預招生、培養、學位授予,要對所有受教育者實行一視同仁的教育標準和學術標準。

對于上述改革,我國社會已經形成共識,相關改革已寫進國家的綱領性文件,但如何啟動改革,目前似乎一籌莫展。在筆者看來,任何一起官員博士的利益輸送案件,都可以作為啟動改革的契機,近年來,針對貪腐官員的讀博經歷,媒體多有報道,個中的利益輸送細節也很清楚,但遺憾的是,就是被曝光,也沒有人去追查這背后的利益輸送,哪怕官員事發,也鮮有學校、教授被追責。進一步說,從官員和學校搞利益輸送讀博時,官員和相關學校就事發了,但這非但沒有事發,而是官員進一步發跡,用博士學位裝點門面,學校也因搞定各方關系,而獲得“快速發展”,以至于現在出現一種對高官低學歷點贊的民間情緒,其“潛臺詞”是,高官動用權力搞一頂博士帽太容易了。這是對官場和學術何等的諷刺。

冰啟(上海 學者)

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監督者本身必須被監督,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先不做;要求別人做的,自己先做到。如此,才能樹立制度的權威、傳導執紀的剛性。

一邊開著會建言獻策,一邊傳出一些省部級官員接受調查的消息,今年兩會的反腐議題既有熱度,更有力度。

日前,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參加四川代表團審議時表示,中央紀委已決定成立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加強對中央紀委監察部機關、各省區市、中央和國家機關紀檢監察干部的執紀監督,用鐵的紀律打造過硬隊伍。

設立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簡言之就是監督“監督者”,給反腐者扎緊防腐籬笆。打鐵還需自身硬,紀檢監察干部處于反腐第一線,其廉潔程度、自身素質為公眾所關注。“公生明,廉生威”,只有自己首先做到清廉從政、兩袖清風,才能贏得人們的信任,才有底氣去監督別人、懲治貪腐。

十八大以來,不管是打老虎還是拍蒼蠅,反腐實績有目共睹,實實在在地打出了紀檢系統的聲威和氣勢。最近,有網站推出名為“中國公務員的一天”的專題圖片,其中展示了北京一位紀檢監察干部一天的工作。從網友跟帖可以明顯看出,紀檢干部的受支持度和美譽度明顯高于其他行業的公職人員。

正如王岐山一再強調的,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監督者本身必須被監督,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先不做;要求別人做的,自己先做到。如此,才能樹立制度的權威、傳導執紀的剛性。從開展清退會員卡活動,到對紀檢干部違反八項規定的案件一律點名道姓公開曝光,再到加強審查辦案全過程管理,都體現了接受監督的決心和勇氣。設立紀檢干部監督室,更是在制度層面作出了新探索,既有利于提升紀檢干部素質,保證純潔性;也有利于促進紀檢干部嚴格規范依法辦案,從而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不斷推進反腐敗工作。

從社會關切的角度看,這一制度創新也是對社會上“誰來監督紀委”疑慮的積極回應。反思腐敗案例,一些紀委干部也陷入了腐敗漩渦中,比如備受矚目的“大老虎”李崇禧、金道銘等曾長期在紀檢系統工作,身居省委常委、紀委書記要職。紀檢權力有其特殊性,只有始終與腐敗絕緣,才不會異化變質,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客觀地說,隨著反腐力度不斷加大,紀委越來越有作為,其權力也在根據現實需要不斷強化,這也向紀檢部門提出了“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問題。中紀委增設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正是著眼于約束和規范紀檢權力,也是繼機構職能調整、巡視制度改革之后,紀檢改革邁出的新步伐。期待這項改革舉措能落地生根,打造紀檢鐵軍,激發更多反腐倡廉能量。

在每位法官的心里,都應該系著這樣一條蒙眼布:它不分種族、不分階級、不分貴賤、不分尊卑……所有涉案人都應得到平等的司法保護。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參加湖南團對兩高工作報告的審議時說,對于一些重大敏感案件,法院要敢于堅持敢于擔當。同時他強調公正司法的重要性表示,“不能因為貧困就為所欲為,更不能因為富貴就超越法律給予特權。”

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憲法原則。作為審判機關,法院理當通過個案的審理,為公民遵法守法樹立榜樣。尤其在自媒體環境下,階層沖突頻發,一些有影響力的個案容易因涉案人的特殊身份而被輿論貼上某種標簽。比如“清潔工撿金飾或判無期”“億萬富姐非法集資案改判死緩”等等,莫不如是。對涉案人身份的強調,容易導致道德判斷和價值判斷超越司法判斷,從而模糊了庭審的焦點,不利于法制傳播。

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里,評論者基于不同視角的不同評論,又應該被寬容和被尊重。但對于手持司法權柄的法官來說,就不能依涉案人的身份而自動“站隊”了。著名法學家梅因曾言:人類社會的進步,到目前為止,就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

在正義面前,只有公民,而不區分“官或民”“富或貧”“精英或草根”,系著蒙眼布的司法女神看不到涉案人的身份區別。在每位法官的心里,都應該系著這樣一條蒙眼布:它不分種族、不分階級、不分貴賤、不分尊卑……所有涉案人都應得到平等的司法保護。法官是且只能是法律的守護者,而絕不能成為某一類人的守護者。

重述一遍憲法原則并不難,法官要做到人人平等卻不太容易。

法官也是社會人,也有自己的身份歸屬,也有普通人的情感。尤其在這個特殊的轉型時代里,法官一方面要受到來自公權力內部的不當干擾,另一方面又要受到來自公共言論平臺上的輿情影響。所以說,蒙眼布對于中國法官來說,更為重要。一條蒙眼布,既要蒙住法官本人因身份自認而帶來的感情、形象、物質等感性判斷,又要蒙住先入為主的信息差并防止偏聽偏信。

法律是最高的理性。貧困者不能為所欲為,富貴者不能超越法律。這是平等權的應有之義。相信所有法官都知曉這一理念。個案判罰是否適當,法官首先要用事實依據、法律依據和法律邏輯來說服民眾。以“身份偏向”來回應輿論,恰恰說明法官的“蒙眼布”還沒有系緊。

“進一步簡政放權,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200項以上”“建立權力清單制度,清單之外一律不得實施審批”,政府工作報告再次引發人們對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的熱議。簡政放權,政府要有決心,更要落實到基層“最后一公里”。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正處在關鍵的轉型時期,政府職責邊界不清晰,政府與市場、企業、社會的關系和角色存在“越位”“缺位”“錯位”等現象,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可謂是當務之急、大勢所趨。

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既要有頂層設計的決斷,更需要層層落實的執行力。當前,在整個政府體系中,地方政府作用十分重要,90%以上的公務員、85%左右的財政最終支出是在地方。尤其是基層政府,屬于我們通常講的“最后一公里”。政府機構改革能不能達到預期目的,職能轉變能不能落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地方政府。

然而,不少基層政府仍然“不愿放權”“害怕曬權”,“管家”思想根深蒂固,導致“越位”“錯位”現象時有發生。一些習慣“批字”“蓋章”的基層干部甚至出現了“不審批不知道干啥”的不適應癥,造成簡政放權堵在了“最后一公里”。

想要轉變政府職能,必須進行簡政放權的“自我革命”,就是要破除舊有的部門和個人利益,進行自我“削權”“限權”。職能轉變,基層政府應當先行動起來,不推諉、不等待、不搞變通、不打折扣地執行好中央精神,從最基層、最細微的地方改起、做起。真正將“曬權”“清權”落實到基層的各個部門,落實到每一個基層人員,落實到每一個服務窗口,真正讓群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才是真正讓群眾受益。

摘編自新華社3月12日電文/楊玉華、周暢

以法治的方式反腐敗,是消除腐敗的最好方式。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反腐工作,就越能持續發揮震懾力

“不把腐敗這顆毒瘤切掉,改革就難以進行下去。”這兩天審議、討論兩高工作報告時,很多代表委員不約而同地談到反腐問題。改革大潮正在起勢、起跑,旗幟鮮明地反腐,本身就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最能凝聚人心、樹立形象、打開突破口的一條路。

從個案反腐到系統反腐,從嚴查大案要案到健全舉報、查處機制,兩高工作報告顯示,過去一年,中國反腐倡廉交出了一份不俗的成績單。根據報告,2013年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人民法院審結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9萬件,判處罪犯3.1萬人,其中包括了薄熙來案、劉志軍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有案必查、有腐必懲的雷霆之勢,贏得了代表委員的充分肯定,也“倒逼”著權力配置需要科學合理、權力運行必須于法有據,進而推動全面深化改革。

反腐不僅能為改革掃除障礙,更能為改革贏得機遇。也因此,公眾對反腐有了“不能停留在‘割韭菜’階段”的深層期盼:從持續時間看,如何確保反腐敗斗爭以常態化的方式進行下去?從制度空間看,如何鏟除腐敗的土壤,凈化當下的政治生態?

答案就在“法治反腐”。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要善于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反對腐敗,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讓法律制度剛性運行。”通過法治反腐,加強改革限權,強化監督制約,才能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徹底壓縮腐敗滋生空間。某種意義上說,法治反腐也意味著制度反腐,通過制定和實施法律,限制和規范公權力行使的程序和方式,在公正、透明的運行機制中,使公權力執掌者不能腐敗、不敢腐敗,達到減少和消除腐敗的目標。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強調,各項改革舉措要體現懲治和預防腐敗要求。落實這一要求,有賴于法治反腐的推進。這是因為,相比其他反腐形式,法治反腐更加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加強頂層設計,更加強調一切皆斷于法,權力法定,程序法定,更加注重發揮反腐的司法手段和司法威力,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對于公權力的引導、規范和制約作用。這一方式,也符合“當前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的制度安排:通過不斷加大查處力度產生威懾效應,及時打消腐敗分子的僥幸心理和社會公眾對反腐“一陣風”的擔心;通過巡視監督、干部約談、報告抽查等密集“組合拳”,抓早抓小,持之以恒,激發公眾反腐熱情,建構社會反腐信心。

當然,“打虎者”同樣也應受到監督。為切實解決“燈下黑”問題,中央紀委已決定成立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嚴查跑風漏氣、以案謀私等違紀違法行為。最高人民檢察院通過修訂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范,嚴格執行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對執法辦案活動進行實時動態管理和監督等措施,不斷提高反腐的法治化水平,并對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的違法犯罪行為嚴懲不貸。“打鐵還需自身硬”,在反腐這場艱巨戰中,如果“打虎者”自身不硬氣,缺乏法治思維,不可能取得反腐決定性勝利,也無法為改革保駕護航。

實踐證明,以法治的方式反腐敗,是消除腐敗的最好方式。反腐越堅決,改革推進就越順利。在法治的軌道上推進反腐工作,就越能持續發揮震懾力,保護改革成果、優化改革舉措、促進改革發展。

熱烈祝賀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勝利閉幕

圍繞全面深化改革主題,聚焦國計民生熱點難點,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如期完成各項議程,在北京勝利閉幕。我們對大會的成功表示熱烈祝賀。

這是一次團結民主的大會,也是一次務實簡樸的大會。會議期間,習近平等黨和國家領導同志看望了出席會議的委員,并參加分組討論,與大家共商國是。委員們以高度的政治自覺認真履職,聽取審議俞正聲主席代表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委會所作的工作報告,聽取審議提案工作情況報告,列席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二次會議,聽取并討論政府工作報告及其他有關報告。9天的會期中,政協委員珍視民主權利、珍惜發言機會,敢抓真問題、善提好建議,展示出高度負責的履職態度和良好的履職能力。

民主才有活力,包容才更自信。這次盛會貫徹民主、團結、求實、奮進的要求,以熱烈而不對立的討論、真誠而不敷衍的交流、尖銳而不極端的批評,切實營造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的民主氛圍。委員們不回避矛盾、不掩蓋問題,言之有據、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用真知灼見激發共鳴、凝聚共識,不斷唱響兩會好聲音。社會各界普遍反映,本次政協會議既民主開放、團結和諧,又求真務實、清新節儉,振奮了全社會的精氣神,更加堅定了人們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促改革的信心。

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人民政協發揮好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作用,這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內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動力。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需要人民政協加快提高履職能力現代化水平,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不斷拓展協商民主的深度和廣度。充分依托人民政協所獨有的廣泛代表性和巨大包容性,最大限度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運用好政協的話語權和影響力,人民政協必定能更好地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優勢,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起強大正能量。

今年是完成“十二五”規劃的關鍵一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一年。經濟爬坡過坎,改革攻堅闖關,我們面臨的形勢依然錯綜復雜,矛盾、風險、挑戰與機遇并存。站在歷史與未來的交匯點,人民政協承擔著助力改革發展的光榮使命,肩負著黨和人民的殷切期待。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履行職能,進一步發揮自身優勢,廣泛凝聚共識、推動協商實踐,提高議政建言質量、提升自身履職能力,人民政協就一定會為深化改革集聚更豐厚的智力資源,迸發出更蓬勃的創新活力。

即將迎來65周年華誕的人民政協,書寫了光榮的歷史,肩負著開啟新程的重任。百舸爭流,奮楫者先。我們相信,進一步發揚民主優勢,激活改革動力,人民政協必將團結起更多的人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為全面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的環境,為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作出更大貢獻。

咬定改革不放松2014-03-13 07:48

備受關注的全國兩會落下帷幕。如輿論此前所期,此次兩會以鮮明的改革基調和開放透明的姿態,完成了自己共商國是的使命。

在代表委員的注目下,李克強總理走上講臺,交出他的首份政府工作報告。新華社記者抓拍到了總理健步上臺的生動瞬間,媒體刊發照片時,使用了“背水一戰”這個別具深意的標題。

“改革”以77次的高頻率,出現在政府工作報告里。實在,鮮活,接地氣,有擔當,是輿論對報告的一致評價,這正好回應了報告起草小組成員的一句話:總理自始至終參加起草,要求“做不到的不要寫”。一位人大代表會后評論說,講問題很客觀,說成績有分寸,談未來有底氣。未來的底氣是什么?或者說,高居報告關鍵詞之首的“發展”的底氣是什么?毫無疑問,是深化改革。

在陳述改革決心時,李克強莊嚴承諾:“要以壯士斷腕的決心、背水一戰的氣概,沖破思想觀念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全面深化各領域改革!”

代表委員對一府兩院報告進行審議討論,對財政預算加以審核,對改革方案的落實出謀劃策,對各種矛盾問題進行充分探討與交流之后,共識已經達成,路徑已經明晰,接下來,就要以勇氣和決心、以實干和擔當,齊心協力推動改革。

達成共識不易,將思想上的認同付諸行動,更難。很少有人態度鮮明地拒絕改革,但真正地推動改革,既要向既得利益者開刀,動“自己的奶酪”,又要擺脫制度慣性、路徑依賴,這就變得異常艱難。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媒體注意到這樣的細節:當總理念到“專項轉移支付項目要減少三分之一,今后還要進一步減少”時,旁聽的國家發改委官員脫口而出:“這做得到嗎?”專項轉移支付背后,是巨大的部門利益,“你要拿人家一個事權,人家不跟你拼命嗎?”更重要的是,專項轉移支付是跑部錢進的重要來源,一有困難就伸手,一有壓力就放糧,計劃經濟的“闌尾”在這里時不時就“發炎”,一旦割掉,難免讓許多人不習慣。

這只是觀念束縛和利益藩籬的一個縮影。眾所周知,中國的改革從易到難,普惠改革基本完成,留下的“硬骨頭”越來越難啃。兩會上,一些觀點鮮明的意見表達,比如叫苦行政審批過多、費用過高,要求住建部放權;國企要補貼,民企喊松綁;部門法規打架,企業遭殃挨罰之類,其實都指向關鍵詞:觀念革命和利益調整。

簡政放權,涉及政府權力的收縮;財稅改革,關乎事權的調整;財政預算公開,限制了跑部錢進;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打破了壟斷的坐享其成……所有這些改革都將產生激烈沖突,改革過程中也難免遭遇巨大障礙和阻力,但我們應當堅定這樣的信念,無論有多大的困難和壓力,都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停滯,不回潮,逆水行舟,屏息奮力,將改革蹄疾而步穩地推進下去。

兩會上代表人民行使權力、共商國是的代表委員們,在會后,將是政府部門的領導、企業的老總、社會各界的精英,你們有責任成為改革的推動者,創新試點的先行者,打破利益固化的先鋒。敢涉險,不退縮;敢擔當,不觀望;敢實干,不懈怠,方能變藍圖為實踐,變夢想為現實,方能讓頂層設計、改革共識變成切實可行的舉措,攜手共進的行動。

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實現“中國夢”,為了讓每個人都能分享人生出彩的機會。對于廣大民眾,尤其是青年而言,你或許不關心改革,但改革卻會影響你。教育資源均衡,戶籍制度改革,城鎮化,行政審批減少,創業門檻降低,養老制度改革……所有這一切,都關乎每個人的生活和未來。

在改革的浪潮中,誰都無法置身事外,改革的成敗,將由每一個人分擔。變旁觀為參與,變抱怨為付出,讓我們一起努力,為共同的美好未來貢獻力量。

??? 兩會接近尾聲,盤點代表委員的提案議案和言論建議,如往年一樣,說得最多的還是“立法”和“收稅”。在一些代表委員眼里,出現一個問題,解決這個問題,就是立一個法,或設一個稅。

立法的建議應該是最多了,一個代表建議立法加大力度處罰高空拋物,幾名代表批評如今信息泄露肆無忌憚,應該對信息保護進行立法,并設專門的數據保護機構。減刑現象非常泛濫,有人大代表建議:立法堵住減刑假釋領域漏洞。還有建議制定員工持股法律或法規,建議制定《醫療糾紛處置法》,建議立法鼓勵電子商務發展。

“立法”實際上是很繁瑣和復雜的事情。一個法從調查、草案、討論、審議到最終實施,需要冗長的程序和謹慎的調研,所以一般最難實現的議案就是立法議案了,可最難的事在一些代表眼里卻像鬧著玩兒似的,好像人人都是立法專家,張口閉口就是“要立一個法”。

堪與“立一個法”建議類似的是“設一種稅”。要解決一個問題,一些人條件反射般的想法就是,新增一個稅種。城市擁堵了,就說要收擁堵費;污染嚴重了,就要收環境稅;資源緊張了,要收資源稅。

為了一個問題,就立一個法和設一個稅,如果能解決問題,倒也罷了,可是很多時候問題并沒有得到解決,而是在舊體制的環境下形成一條惡性循環鏈。為了解決一個問題,卻制造了更多新的問題。為解決問題,又要疊床架屋地立法,累積新矛盾新問題。

飽受爭議的房產大佬任志強的這句話倒是引起很多人的共鳴,他批評說:中國一些部門的毛病就在于,發現一個問題,加一個稅,對房企的加稅就是剝奪消費者。經濟學家周其仁告誡同行說:我在北京作為一個經濟學家,多年來有一個經驗,就是不要輕易去提加稅的建議。因為這建議很容易被政府采納,政府最容易聽的意見就是加稅的意見。

立法和加稅建議之所以經常被提起,一方面是源于很容易想到,迎合懶人,便于懶政,另一方面是源于對政府有利。比如立法就是如此,提個建議很簡單,條件反射,張嘴就來,不要動什么腦子,不要作什么深入調研,覺得什么是個比較難解決的問題,然后就在后面加個“法”。一“法”就靈,加個“法”后綴就可以成為一個提案議案,多么簡單。最重要的是,這么一建議,問題的皮球就踢到立法部門。

一些人的“管制”思維根深蒂固,出了問題就呼吁權力出手,怎么出手?立個法讓他們去執法,好像就沒問題了。還有一些人認識不到“政府管得太多”恰恰就是最大的問題。熱衷于“加一個稅”則源于這種方案對政府最有利,政府能獲利,無論能不能解決問題,但起碼能給地方增加稅收;部門能獲利,部門利益通過新稅得到了固化。

“立法”最容易喊,可中國最不缺的就是法,而是執行,我們有世界上最嚴密的“法網”,可執行卻最為松垮。提立法建議之前,應該先問問是不是已有法律、有沒有其他辦法。“設稅”之前也必要先問問,納稅人能不能承受、是不是重復征稅、有沒有其他解決方案。

這兩天,有幾個在地方媒體工作的朋友來北京采訪大會,工作間隙希望我召集一些在中央部委工作的同學小聚。但是,我們聚了兩次,在這幾個部委從事新聞宣傳和代表建議辦理的同學都未能參加。

他們未能參加的原因基本上都是相同的:每天都在加班收集各媒體刊登的有關本系統各單位工作的意見、批評和建議,并且對其進行匯總梳理,在第一時間報本單位領導參閱。

“部長有專門的要求,一定要在第一時間收集各媒體刊登的涉及我們部的批評性意見和建議,并進行整理匯總,連同代表議案和建議,一起作為今后改進工作的基礎”,一個在部委工作的朋友打電話對我說,“這兩年,部里非常重視辦理代表建議和議案,今年,領導又特別強調,有些代表在參加審議和接受媒體采訪時的發言,也有相當重要的參考價值,要一并進行關注。”

最近幾年,每年在兩會新聞中心正式注冊的記者都超過3000人,他們積極地傳遞代表聲音,報道會議情況,對會議的順利召開發揮著獨特的作用。正是媒體和記者在兩會中的特殊作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闞珂曾強調,這些年來,報道會議的記者已成為代表委員、會議工作人員之外的“第三種力量”。

會議期間,許多媒體派出專門人員,設立專門版面,發布代表聲音,傳遞民眾意見,反映社情民意,成為意見交流與溝通的紐帶與平臺。中央國家機關對會議期間媒體報道的特別關注,不僅使代表的意見和建議順利地傳遞到決策部門,也使決策部門更加方便快捷地了解到來自基層的“好聲音”和真實情況。

因此,期待更多的中央國家機關,今后在會議期間能夠更加積極主動地收集媒體刊登的代表“聲音”,這對推動科學決策、提高決策水平甚至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無疑具有重要意義。

朱恒順(全國人大內司委內務室)

昨天上午,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閉幕。

今年來北京開兩會,一個最大的感觸,就是會風的變化。變化體現在很多方面,各項標準從簡,比如說我晚上去吃飯,稍微晚一點,刷卡號碼就已經到四百多號了,大家基本上都在這里吃飯。要在以前,晚上時能有一半人就算不錯了,不少委員在會議之后,有很多的聚會和應酬,很少在駐地吃飯。

這些變化,媒體都有不少報道,相對會風的變化,我更關注“如何開會”的變化,就是說如何才能更好地提高議政質量,畢竟這才是召開兩會的目的所在。

這些年,每到兩會時間,總有媒體稱呼我“葛大炮”,對于這個稱呼,最開始時覺得新鮮,但是細想一下,這也折射出了民眾對政協委員的一些誤解。

客觀地說,政協委員中敢于說話,勇于提議的委員不在少數。原因也很簡單,一方面,是因為政協這個議政平臺提供了足夠的話語空間,另一方面,也由于政協委員與人大代表有著根本的不同,政協委員發言或提建議時不用考慮代表誰,相對敢說話一些。

當然,敢發言、愿發言,可以把更多的意見表達出來,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不負責任地亂發言。

這幾天,在一些小組討論會上,有一部分委員的發言是照著稿子讀,沒有什么含金量,大家就不愛聽,有人干脆走出會場,寧愿在走廊里喝茶、聊天。以至于會場空位較多,工作人員不得不督促委員們回到會場。

開會是為了解決問題,政協會議是一個非常重要、莊重的會議,所有內容都是經過媒體報道才為民眾所知的,政協委員在會上要大膽發言,但是這種“大膽”,必須建立在深思熟慮的基礎上,這樣才能減少雷話雷提案的產生,這樣也才能提高會議的效率,推動問題的解決,讓會議真正發揮作用。

委員們發言時本身的議題是重要的,但不是唯一重要的,作為一場被廣泛關注的會議,委員們發言時若引用了一個不恰當的比喻或短語,反之,如果委員在發言時不慎重,引用一些類似“寧可招武大郎,不招穆桂英”之類的例子,在眾聲喧囂的信息時代,很可能被輿論誤讀,反而降低了政協會議的質量,消解了議題本身的探討價值。

葛劍雄(全國政協常委、復旦大學教授)

吸取之前“粗放立法、部門定細則、執行口徑看官員”的教訓,稅法必須精細化,將企業、公民在納稅時的具體情形,精確落實到法律中。

“稅收法定”是今年兩會上的熱點話題。“重復征稅”的問題也引起了媒體關注。石家莊一家物流公司的負責人稱:“把一批貨從石家莊發往新疆,因為有多家公司中轉,結果中轉公司都要為這批貨物繳稅。”“利潤不過12元,繳稅額是39元。”

運輸企業抱怨被“重復征稅”的背后,是2012年中央在各地逐步實施的“營業稅改增值稅”改革。

物流等企業原本是繳納營業稅的,但營業稅并不能抵扣;商品在進入下一個流通環節之后,政府會繼續征稅,形成了“重復征稅”。而增值稅是可抵扣的,因此“營改增”改革可解決“重復征稅”問題。

但現實卻是,“營改增”改革以來,在大部分企業歡呼稅收減負的同時,物流企業卻表示實質稅負增加了。

具體到物流公司遭遇的“重復征稅”問題,之前征營業稅時,按2003年財政部、國稅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企業繳納營業稅是要扣除支付給之后承運人的運費的;“營改增”之后卻沒有這個“補丁”,造成了“重復征稅”。

那么,這一看似“技術”的問題與落實“稅收法定”又是什么關系呢?

改革初期中國稅種、稅法嚴重缺乏,1985年全國人大專門授權國務院“在體制改革期間可以通過稅收條例的形式,推進稅制的改革”。因此,中國目前絕大部分稅種都是由國務院制訂的,18個稅種只有3個是全國人大立法通過的。這一粗放的稅收立法授權機制,在運行了近30年之后也積弊叢生。

首先,國務院的稅收行政立法,大都基于“暫行條例”的思維,法條籠統。比如,營業稅的依據是1993年國務院頒布的《營業稅暫行條例》,一“暫行”就是21年;而整部條例只有17個法條。

因為稅收條例太籠統,當企業、公民遭遇復雜的納稅情況時,就要由財政部、國稅總局下《實施細則》、《通知》來“打補丁”。企業、公民不是“依法納稅”,而是“按通知納稅”。比如,前述的運輸企業繳納營業稅時,要扣除承運人運費的規定,就是靠《通知》解決的。

這樣一來,嚴肅的征稅權等于被“二次授權”了,給了稅收部門巨大的操作空間,使得一些行政部門能通過解釋稅法,任意干預市場,甚至滋生腐敗問題。之前的2007年財政部“半夜雞叫”調印花稅干預股市;2010年沉睡多年的房產稅突然枯木逢春;以及這次物流企業抱怨“重復收稅”,都是稅收嚴重行政化、隨意化的體現。

當務之急是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稅收法定原則”,稅法應由全國人大制訂,吸取之前“粗放立法、部門定細則、執行口徑看官員”的教訓。稅法必須精細化,將企業、公民在納稅時的具體情形,精確落實到法律中,才能避免“重復征稅”等怪相,也能避免行政部門通過釋法攬權。稅收的精確立法,也意味著政府的自我減權,這需要巨大的改革勇氣。

昨天上午,全國人大北京代表團分組審議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大外科主任劉忠軍表示,醫療糾紛不應該成為傷醫害醫借口,他呼吁將醫院納入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范圍。 (3月11日《京華時報》)

醫院不同于飛機場,也不同于火車站,它是治病救人的地方,來往眾人應該溫情脈脈,心平氣和。將醫院納入治安管理范圍,未免太過草木皆兵。

在現實中,的確存在不法分子,的確發生過醫鬧現象。我們應該加強治理和管理,這無可非議。嚴厲制裁醫鬧不僅是在保護醫療秩序,也是在保護患者的利益。不過,制裁不是解決根本問題的方法。這劑良藥的藥引,是醫生,是患者,是我們的管理者的引導智慧。

對于醫生,我們真心希望他們能通過提高自身素質,讓自己的形象美起來,暖起來。17歲少年因胃痛到入院診治,接診大夫判斷其病情嚴重,初步處理后將其轉院,還替他支付了2萬多元醫藥費,購買了生活用品和營養品。面對這樣的醫生,醫鬧怎鬧的起來?醫生不能是冷漠的人。正如中原網所評,醫生有了“仁慈”心,患者才會有“體諒”心。

對于患者,我們樂見其提升素質,展現寬容意識。人人都該學會理解別人,患者也該走出狹隘的怪圈。對于良善人家,我們期望他們能通過逐漸完善的醫患溝通渠道,達成最優的診治協議。同時,我們也承認,個別患者私欲膨脹,不懂法,或者懂法的也要鉆一鉆法律的空子,妄想靠醫鬧發財。對于這樣的人,我們必須堅決給予打擊。

當然,最重要工作還是落在了我們的管理者和引導者的身上。在管理方面,加大醫院工作的透明機制建設,是讓醫生明白,患者也明白的渠道。陽光多了,陰影就少了;潤滑劑多了,摩擦就少了。在引導方面,設計人員應大力宣傳優秀醫生、善良患者的故事,多傳遞正能量,打造醫院的陽光氛圍。同時,對于醫鬧現象,加強新聞報道的尺度把握,防止示范醫鬧的發生。

與此同時,逐漸完善的法制建設,將為相應的問題兜底。緩解醫患矛盾,杜絕醫鬧行為,必須從根本上加緊診療。而將醫院納入治安管理范圍,顯然無助于現實矛盾的緩解,以及僵化的醫患關系的改善。然而落了“草木皆兵”的口實。筆者以為,建設醫療文明秩序,不需要這樣的“枕戈待旦”,而需要真情實感的疏導,與秩序建設的規范。

昨天上午,全國人大北京代表團分組審議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大學第三醫院大外科主任劉忠軍表示,醫療糾紛不應該成為傷醫害醫借口,他呼吁將醫院納入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范圍。(3月11日《京華時報》)

人大代表建議,讓醫院像機場、火車站一樣,納入治安管理范圍。可見,代表們對傷醫害醫行為,已忍無可忍。醫鬧已經成了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任何時候,出現傷醫害醫的行為,都是我們不愿見到的。任何借口都不能成為影響醫院正常秩序的理由。因此,筆者認為,將醫院納入治安管理范圍未嘗不可。

但是,這么做就能成功解決醫患糾紛了嗎?我看未必。真正引發醫患糾紛的矛盾解決不了,再多的外部改變也觸及不到矛盾的核心問題。因此,治安管理的介入或并不會對傷醫害醫行為的根除有多大幫助。最多就是管理人員以更快速的速度,達現場控制事態而已。

要真正解決醫患矛盾,還是需要各方充分協商,制定聯動機制。該由哪負責的由哪負責,該怎么調解的由專業機構進行。當然,我們還是要堅決打擊醫鬧的不法行為,以強硬的態度打壓不法者的囂張氣焰。同時,加強對醫療衛生行業的整頓,清除醫療系統內的害群之馬。

從更高級的制度設計改革來說,公開是最好的防腐劑。因此,加強對醫療費用的公開也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將患者所用的藥物進價與出價都進行公開比對。從細致入微處,解答患者的疑惑,解開患者的心結。我們不反對醫院賺錢,但希望醫院賺得清清白白,也要讓社會看得明明白白。

其實,不管我們最終是否會將醫院納入治安管理范圍,都不能改變醫院救死扶傷的公益性。只要醫院能從人道主義出發,從以人為本出發,從尊重生命的角度出發,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我們相信,人心都是肉長的,醫院用了心,必能贏得患者及其家屬的理解。當然,不排除個別胡攪蠻纏之輩的存在。可只要醫院站在理上,對待他們又有何懼?

日前,全國政協委員王小康在發言中指出環境執法存在過寬過軟的問題。比如,河北赫赫有名的“紅豆湯事件”,70家企業都有問題,總計罰款平均下來,每家不到8萬。而某省對超生家庭罰款達80萬。兩相對比,環保之棒“高舉輕放”的問題頗為觸目。

記得去年兩會上,有環保系統官員感嘆環保局是個弱勢部門,環保局長屬于“弱勢群體”。而今年,人們對環境執法存在的亂象有了進一步認識。出了那么大環境事故,每家企業只皮癢肉不痛地罰個七八萬,正如王小康委員指出的,“這叫保護性罰款!不僅沒有任何處罰的作用,反而是在引導”。更何況,“紅豆湯事件”是在輿論壓力下才有所處理的,一些地方對違法排污基本不聞不問,只要媒體不曝光、群眾不舉報,那就什么事情也沒有。

雖然治污罰款8萬元和超生罰款80萬元的對比不多見,但環境違法處罰普遍偏低卻是不爭的事實,“違法成本低、執法成本高、守法成本高”的問題十分突出。在不少地方,企業的環保設施之所以成了擺設,原因正在于,停用設備能節省大量費用,而查處后罰款卻很低,因此,不少企業寧交罰款去“換取排污權”,也不愿去投入物力財力去防污治污。

企業的“小算盤”,其實是一些地方發展誤區的折射。長期以來,一些地方跳不出“GDP至上”的陷阱,為了經濟數字好看、財政收入有靠,招商引資撿到籃子里都是菜,不惜出臺犧牲資源環境的土政策,讓污染企業大行其道,成為備受呵護的“香餑餑”。在這樣的治理生態下,環保部門要么無所作為,要么也加進去分一杯羹,滋生出以罰代管、靠罰養人的罰款經濟。

在頭上霧霾久久不散、生態文明成為普遍呼聲的今天,環保再也不能是一種軟約束,而應成為硬杠杠。有網友驚呼,如果像罰超生一樣罰污染,環境還會這么差嗎?就像食品安全領域的重典治亂,重要一招就是依法從嚴懲處,讓違法者付出難以承受的代價。如何加大處罰力度、提升環境違法成本,確實是治污的迫切問題。

從更深的層面看,要讓環保權力硬起來,還需要更多制度支撐。十八屆三中全會已提出,要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干部考核機制也作出了調整變革,堅決打破“以GDP論英雄”的錯誤導向。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更是提出,“像對貧困宣戰一樣堅決向污染宣戰”。有句話說,用雷霆手段,顯菩薩心腸。治理污染,就得靠“通電高壓線”般的制度設計、靠零容忍的堅決態度、靠動真碰硬的鐵腕執行,如此,才能凈化我們的呼吸,守護我們的家園。

3月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新華社記者姚大偉攝

始終堅守“民之所望”的施政方向

——聚焦百姓關注的兩會熱點話題之七

“決不讓貧困代代相傳”、“使每一個孩子有公平的發展機會”、“讓群眾能夠就近享受優質醫療服務”、“切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讓每一個身處困境者都能得到社會關愛和溫暖”……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的這些充滿民生溫度的話,句句有所實指,既是對“民之所望”的回應,也是2014年政府工作的“施政所向”。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政府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讓全體人民過上好日子。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們實現了強國富民,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有口皆碑。但基于我們的基本國情和改革發展中的現實問題,“蛋糕”并不是平均分配給每個人,尤其是在教育、醫療、住房、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與人民幸福感息息相關的領域,不同群體的差別仍然很大。所以政府未來的工作要在公平性上著力,讓每個人都平等地享有他所該有的那份“蛋糕”,讓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和紅利。

教育資源要通過合理流動實現配置均衡,消除“超級中學”“垃圾中學”這樣的人為產物,從根本上杜絕“擇校熱”;優質醫療資源不能過度集中于少數大醫院,可通過政策傾斜等措施發展社區醫院、全科醫生,平衡城鄉差異;加強保障房供給,保證公平分配,抑制房地產市場的投機投資性需求;讓人們的收入增長跑贏物價上漲,保證基本的購買力,縮小行業間的收入差距;養老待遇能盡早告別“身份標簽”……

所謂改革要從群眾最期盼的領域改起,也就是要從群眾意見最大的、目前還沒有做好的事情上著手。教育、醫療、住房、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等領域中的有些問題已經討論了很多年,迫切需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進程中“破題”;而一些在發展過程中滋生的新問題,也逐漸成為人們的心腹大患,像食品安全、霧霾治理等。如果人民連喝水、吃飯、甚至呼吸都沒有了保障,發展的意義何在?

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對存在的問題,政府要先從自身找原因、想辦法。”相關部門、相關責任人員一定要用實際行動落實中央的要求和部署,“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堅決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實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必須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下決心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務”。我們期待,錚錚言辭配上鐵腕重拳,給人民打造一個美好家園。

孟子曰:“民事不可緩也。”跟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事情,沒有不緊急的:一個工作崗位,一間保障住房,可能維系著一個家庭的運轉;一筆養老錢,一份救助金,可能關系到一個人的生命;一張戶籍卡片,一個升學機會,可能改變一個人甚至一個家庭的未來。所以,我們對民生領域的改革發展,要始終堅守“民之所望”的施政方向,也要堅持“只爭朝夕”的效率原則,越早越好,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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