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局飛標司副司長朱濤18日透露,按照10月起施行的新規,將允許航空公司為主體對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影響進行評估,并制定相應的管理和使用政策。這意味著,旅客將有望在乘機過程中使用手機。對此,國內多家航空公司反應不一。業內人士認為,空中使用手機是大勢所趨,不過進程或許沒有想象中迅速。 過去多年,我國相關法規是明確禁止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的。譬如,根據《民用航空飛行標準管理條例》規定,在飛機內違規使用電腦和手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并影響飛機起降安全的,將處以2000元的罰款。也有乘客因在飛機上打手機被刑拘的案例。當然,之前禁止飛機上使用手機是有原因的,據說使用手機會影響飛行安全,國外也如此。 早在1991年,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出臺規定,禁止乘客在飛機上使用手機。不過,據說沒有找到手機信號影響飛機飛行的科學依據。所以從2013年起,美國、歐洲等國家宣布解禁飛機上使用手機。隨后不少國際航空公司在飛機上改造或加裝WiFi設備,使得飛機上使用手機很方便。而在國內,雖然之前沒有放寬規定,但卻已有先例——2013年山航乘務長帶頭在航班上玩手機。 該乘務長帶頭玩手機,雖然因違規受到處理,但也說明國內飛機上使用手機并不影響飛行安全。所以,我國解禁飛機上使用手機是應有之義,這既是向其他國家看齊,也是因為手機已經是現代人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不過,雖然即將施行的新規為飛機上玩手機打下制度基礎,但業內人士認為,決定權仍在民航局,短期內或無法實現。 按照民航局相關負責人的說法,飛機上能否使用手機,決定權主要在航空公司,因為由航空公司來評估,繼而提出申請,由民航局來審核。然而業內人士卻說“決定權還是在民航局”,并稱“按照中國民航業的一貫作風,評估過程短不了?!边@種說法似乎透露出兩點信息:一是民航主管部門不會真正放權;二是相關審核審批效率不會很高。 筆者以為,無論是航空公司還是民航主管部門都要意識到:在飛機上使用手機已成為一種廣泛需求,應該急乘客之所急;海外航空公司已允許飛機上使用手機(有的是飛行模式),這不利于國內航空公司競爭;國內部分高鐵動車已實現WiFi網絡覆蓋,這也不利于民航競爭。既然新規已經解除“飛機上禁用手機”,操作環節絕不能太拖沓。 可以說,飛機上玩手機越早落地,越有利于國內航空公司在國際市場競爭,以及與高鐵競爭;當然,也有利于乘客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的權利早日成為現實。也就是說,在依規操作的基礎上,從航空公司到民航局都應該提高各自效率。說到底,需要服務意識、市場意識緊跟經濟社會發展腳步,不能再以傳統思維、一貫作風處理新問題了。 除了早日實現飛機上玩手機外,還要清除相關法律障礙,避免法規和現實“打架”。比如《民用航空飛行標準管理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規中的條款,與《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規定相沖突的,最好也及時進行完善,以確保法律與現實相統一。去年8月,《民用航空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中有一條是“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最高罰5萬元”,這恐怕也要修改。 另外,是否有必要讓“飛機上玩手機”成為一種“國標”,也值得思考。 |
相關閱讀:
- [ 08-07]乘客中暑暈倒“責怪”飛機 實屬不該
- [ 08-06]讓人飛機上中暑,更該想想服務有啥毛病
- [ 07-18]飛機逃票背后的“N宗罪”
- [ 06-30]不予處理不等于放縱“老太投幣飛機”
- [ 06-13]放過不務正業造飛機的農民吧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