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日前,一名兒童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逃票”登機并致航班延誤。民航局回應此事稱,經調查,5名旅客系兩名成人和3名兒童,均是首次乘坐飛機,誤以為1.2米以下兒童不用購買機票,無故意逃票行為,不構成違法犯罪。 事件曝光后,有媒體援引現場乘客說法,稱家長“掩護”孩子逃票。因為這一主觀說法,很多網友“炮火猛烈”地批評這種“逃票”行為。事實證明,雖然這次“逃票”的客觀事實存在,也造成了延誤的結果,但當事人并非故意逃票,只是不了解兒童票的規則。無知犯錯,當然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但對于主觀惡意和無心之失的反思維度應是不一樣的。 正如不久前的老太太對飛機發動機拋硬幣事件一樣,這些看似荒誕的事件背后,都有一個不容忽視的原因——在一個復雜的社會中,不是每個群體對于所有規則的理解都處于同樣的水平。因為經濟狀況、年齡、閱歷等各種原因,很多人可能在某個領域處于“無知”狀態。老太太不知道拋硬幣可能影響發動機,家長不知道兒童乘飛機必須買票。他們連規則的具體內容都不清楚,輿論只是想當然地給他們貼上“不守規則”的標簽加以嘲笑和批判,對避免后患并沒有多少積極幫助。 最好的反思不是無視事實的貼標簽批判,而是針對具體情形完善規則,尤其是強調規則執行者的責任。從這一“逃票”事件的經過來看,第一責任方無疑是機場安檢。且不說家長是無心,即便真想逃票,也不應該經過幾道關卡而不被發現。如果機場有明確的關于兒童購票的提醒,如果機場工作人員及時發現家長沒有給孩子買票而加以補救,后續的誤上飛機和航班延誤就不會發生。就此而言,機場工作的疏漏是比家長無知更值得批評和反思的。 在航空專家眼中,飛機“逃票”屬于十億分之一的概率。這次“逃票”事件給我們的最好提醒,是在一些重要規則的執行層面要更加注意:一方面,通過更多的提示、引導,讓更多的普通人有更多機會了解規則,避免無知犯錯的情形發生。尤其是對于一些可能和社會脫節的弱勢群體,更要多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多把功夫做在前面,而不能總等意外發生再去譴責他們。另一方面,規則的執行者必須有更強的責任心,這也是避免規則被漠視或破壞的最重要關口。執行者做不好兜底工作,就必須要為自己的疏漏承擔責任。 規則面前人人平等,但破壞規則的情形不同,所需要的“藥方”也是不一樣的。在航空等公共領域,如何避免無知犯錯,成為越來越需要重視的課題。在這起飛機“逃票”事件中,孩子一家已經承受了足夠多的批評和懲罰,機場等方面也需要多加反思補課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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