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嫌疑人照片打馬賽克,不只是為了保護其權利,更是為了刑事追訴能公正開展,盡可能減少對潛在無辜者的傷害。所以,有必要及早建立起硬性規則。】 中國警察網安徽站官微@中警安徽1月6日發布消息,“16時40分,被搶的五歲女童安全回到太和縣。三名嫌疑人也被帶回。因為上午發布的嫌疑人照片未做處理,引發某些群眾不適,下午照片特別給三嫌疑人面部做了馬賽克處理”。配圖嫌疑人頭部位置打上了“馬賽克”三個字。很多網友對此點贊,也有網友認為太過玩笑。 刑事被追訴者的照片該不該進行處理?由于規定缺失,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司法報道和司法機關的信息發布。近年,隨著人權意識的提升,各方已經形成默契,一般在審判階段才將被告人照片直接發出,在偵查、審查起訴階段則對其面部打馬賽克。這種慣例的背后有著深厚的理論淵源。 為什么審判階段可以公開被告人照片?這是因為除了依法不公開的案件,所有案件都須公開審理,所有公民都可以前往庭審現場進行旁聽,媒體可以向法院申請拍照、攝影,法院也可以對庭審情況進行視頻直播。庭審公開正是將各方訴訟參與者置于公眾的監督之下。而為了保障被告人的權利,避免有罪預判,近年,法院更是規定不得讓被告人穿著囚服就審,除了個別嚴重暴力危險者,還要對其解除械具。 警網官微在嫌疑人額頭寫“馬賽克”代替打馬賽克,再度將嫌疑人照片該不該直接公布的問題推進輿論場。反對者認為,犯罪嫌疑人也享受公民的正常權利,包括肖像權和隱私權,不可將其真實面孔公之于眾。支持者則認為犯罪分子作惡多端,應該接受輿論鞭撻,沒必要為其藏著掖著。可是,支持者忽視了兩個重要因素。 首先,刑事追訴秉承無罪推定原則。《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未經過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不得確定有罪。”本案歷經56小時追捕,其間發生過什么,公眾不得而知,抓獲的嫌疑人是否作案的人販,只能由法院作出判斷。官微@中警安徽將嫌疑人未打馬賽克的照片配上“罪犯落網”的說明,顯然是有罪推定,違背了早在1997年《中國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準則》確立的報道紅線:“在法庭判決前不做定性、定罪的報道和評論。” 另外,偵查階段一般涉及諸多偵查秘密,許多偵查措施開展都需要必要的信息保密做支撐。比如,刑事追訴有“辨認”程序,讓現場目擊者從包括嫌疑人在內的多人中辨認哪個是犯罪實施者,辨認結果是重要證據。如果嫌疑人照片提前公布,相關程序就失去了意義。 在刑事追訴階段,對嫌疑人照片打馬賽克,不只是為了保護其權利,更是為了刑事追訴能公正開展,盡可能減少對潛在無辜者的傷害。所以,有必要及早建立起硬性規則,讓追訴各階段是否能夠公開照片不再無章可循。 □舒銳 |
相關閱讀:
- [ 02-15]公眾有權知道犯罪嫌疑人背景
- [ 01-07]保護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體現司法人性化
- [ 06-09]給嫌疑人劃定身份易誤導社會
- [ 08-13]全力以赴抓捕槍擊案嫌疑人
- [ 05-16]年輕女性都是色情服務嫌疑人?
- [ 11-02]證據丟了,嫌疑人就該釋放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