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健在證明”是患了“程序正義”癥 韓玉印 “奇葩”辦證并不新鮮,要求辦理“健在證明”的機關患的是“程序正義”癥。 “程序正義”癥表現為,不怕你磨破嘴,跑斷腿,我要的是“程序正義”,主要是自己不擔責,這不僅是“衙門作風”、“官僚主義”的表現,缺乏的更是為民服務意識。 就拿“健在證明”來說,如果一個大活人,“拿著我自己的身份證和戶口本”,都不能證明“健在”,工作人員還非要當事人去派出所開一份還健在的證明,豈不是笑話? 不錯,現實中確實存在冒領、多領撫恤金的情況發生,為了防止類似事件發生,為了給國家節約資金,各地都出臺過類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撫恤待遇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的規定,要求“符合條件的遺屬,在領取待遇期間,應每年向領取單位提供本人生存證明”。但是作為具體執行單位,在具體操作的過程中應本著為人民服務,讓老人少走彎路,實事求是的原則,能本人到場的就不必要開具什么證明,不能到場的也可以體恤老人的難處,或親自跑一趟,一來作為對本部門職工家屬的安撫,二來,親眼所見是否健在。記得我們單位有一位門衛,原來在省地質隊工作過,后來單位每年都派人“看望”,當老人非常自豪地炫耀單位有有人來看望他的時候,有同事開玩笑的說,“你認為是來看望你呢,人家是看你死了沒有”。老人雖然對這種說法并不接受,但是那份溫馨是遮掩不住的。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 希望一些單位在對待老人撫恤金這件事上,少一些“程序正義”,多一些人性化關懷;少一些“奇葩”證明,多一些為民服務的思想。如果真正為了防止冒領、多領撫恤金,真正為了國家節省開支,“程序正義”不如親眼所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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