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靠小費制度、勞動集體報酬協商等措施來徹底消除導游的各種壓力還不現實。因為這些制度還不能確保導游宰客、帶游客到處購物等亂象的徹底消除】 近日,國家旅游局聯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首次共同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導游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在這份《指導意見》中,以往備受關注的“小費制度”“導游專座”及公傷保險問題、勞動報酬集體協商機制等,都首次有了較為明確的定論(8月4日《法制日報》)。 作為旅游行業從業者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國70多萬導游的權益過去關注的人不多。其實,導游工作很辛苦,有著工作責任大、強度高、時間長、風險高等特點,需要具備豐富的知識、充沛的精力、樂于奉獻的服務精神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等,在國外,導游屬于較受尊重、收入較高的職業。關于導游這一職業群體的生存狀態,有業內人士這樣評價:導游這個職業“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雞早,吃得比豬差”。如果不入這個行業,很難有人體會得到導游身心兩方面的勞困。而現實中,人們關注更多的是某些導游欺客、宰客的亂象。 盡管,當今社會上相當一部分人對導游這個職業有一定成見,但相關部門和機構還是從公平正義的角度出發,對導游這個群體給予了高度的關注和關心。《指導意見》的出臺就是針對目前導游群體勞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工作壓力很大的現實而來。特別是,備受關注的小費制度、勞動報酬集體協商機制的正式確立為導游們帶來福音,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導游這個群體的壓力。 只不過,僅靠小費制度、勞動集體報酬協商等措施來徹底消除導游的各種壓力還不現實。因為這些制度還不能確保導游宰客、帶游客到處購物等亂象的消除;相反,如果小費合法成為現實的話,還有可能助長一些不良導游欺客、宰客的氣焰。這無疑會加劇游客與導游之間的矛盾,導游的經濟壓力倒是減小了,但在游客的不滿意中心理壓力卻增加了。所以,在公眾看來,《指導意見》中的某些措施還是有“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之嫌,而要真正緩解和消除導游的壓力,僅靠這些也不太現實。 治病就要除根。還導游一身輕松就要先找到“壓力山大”的病根。筆者以為,其病根在于旅游市場機制的不健全、不完善,由此導致旅游市場亂象直接或間接加劇了導游的各種壓力。所以,健全機制,依法肅清旅游亂象,才能徹底消除導游的壓力,還導游們一身輕松。 首先,政府應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理清旅游市場的各方關系,將景區、導游、旅行社團、游客之間的關系納入正常軌道,制定和出臺相應的行為準則,讓其各歸其位、各自在法定規則下辦事。同時,結合相應的法律法規,對相關方面加強監管,確保旅游市場的整體有序。 其次,應嚴格貫徹落實好旅游法及《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等,用相應的法律法規約束和規范導游、旅行社、游客等各方面的行為,加大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用法治為旅游市場打造一片晴空,讓導游的各種行為進入法治化軌道,讓其不用遵循潛規則也能有收入保障。 再次,應進一步完善導游職業化制度。應當說,目前我國的導游職業化程度還不是很高,導游職業化機制還不夠健全完善,無論是導游的薪酬獲取機制,還是健康安全等其他保障機制都沒有完全落實,這亟待完善和補強。對此,應進一步規范導游準入門檻,建立健全各項保障機制,讓導游有歸屬感、合理合法收入以及社會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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