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7日,湖北遠安,國土資源局下轄單位盤古礦產品運銷監督管理站辦公樓院內一處墳墓頗為吸引眼球,其四周已是硬化完成的水泥地面。據悉,因搬遷墳墓補償費用問題,家屬與管理站兩方未達成一致,該墳墓一直“被釘子”至今。(3月18日《新京報》) 雷鋒的釘子精神曾給群眾矗立起刻苦鉆研的奮斗豐碑,當下釘子形象卻日趨變味,“釘子戶”、“釘子車”以及“釘子墳”都夾雜著一種貌似蠻不講理的添堵氣息。但這些“釘子”們并非憑空而出,例如管理站辦公樓院內坐落著的這處墳墓,想必早已安然于此已久,相較而言,辦公樓則是十足的“外來戶”,墳墓被扣上“釘子墳”的帽子折射出后來者的強勢。令人欣慰的是,“釘子墳”并沒有因為先天弱勢而被“禮送出門”,也的確不失為一種進步。可辦公樓與墳墓相伴,總歸略顯不倫不類,真正想化解釘子墳的尷尬,還需借助法治利刃將其中的利益糾纏剝離清楚。 凡事必有因果,破解問題關鍵在于挖掘其背后本質所在。看似是搬遷墳墓補償費用的協商問題,根源其實是貪念與權力之間傲慢的對視。當然我們不排除其他因素,也可能是不愿驚擾先人或看重祖墳風水等,但絕大部分釘子戶的堅持與利益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曾有一釘子戶的對聯:上聯是,錢不到手說啥不走,下聯是,加不到位寧死不退,橫批則為,牛逼你就整死我。其中赤裸裸的金錢欲可見一斑。而處于強勢的拆遷一方呢,多是權力部門或與其有些許聯系的開發商們,處于行政管理、人財物等方面的優勢,往往較難平等地對待對方的利益訴求,從而導致二者在定位和利益上的尷尬錯位。 不論結果如何,“釘子墳”的存在仍是一種不小的進步。起初強勢一方憑借著自身支配的資源、人力等,往往陷入粗暴拆遷的怪圈,后在媒體的監督曝光和中央嚴厲斥責下,權力日趨變得收斂,“釘子”現象也愈發多了起來,“釘”慢了建設速度,但愈發減少的強行拔“釘”,何嘗不是一種積極的走向呢?但這也絕非最佳結局,因為問題仍在,依舊需要調和,真正需要開出的藥方則是依法行事,在“有權也不能任性”的當下,我們亟需公平合理的裁判者,法治更應當仁不讓,扛起依法治國的大旗,將拆遷的具體問題科學量化,讓所有拆遷都沐浴在法治光芒之下,這樣才能“釘子墳”越來越少,官民越來越和睦。 在我們這個推崇集體主義的國度,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往往高于個人利益,為了發展,往往需要舍小家顧大家。但當下可以看出,國家愈發在意小家的利益、個體的利益,強拆漸漸遠離就是對個體尊重的最好注腳。一處墳塋,一家住處,看似僅是社會大機器上一個小小的螺絲,但牽扯著卻是人民對國家的信心,迫切希望依法治國快速推進,讓法律成為人民心中的一桿稱,只要公平正義在,國家何愁不昌盛,小家何愁不興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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