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季熏臘肉,這一季柴火雞
2015-03-12 17:24:15?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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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內,云南昆明新開幾十家柴火雞館,因柴火雞燒柴烹制,產生大量煙霧,既損害健康又污染環境,昆明市環保部門表示,目前對于新開的柴火雞店一律不予審批;對于現存的柴火雞店,也要求其使用環保杠炭等安全燃料。但大多商戶表示對于環保局限期整改的規定并不知情。(3月12日《昆明日報》) 柴火雞當然要燒柴火,但城市里煙熏火燎,任誰也會受不了。因此,昆明環保部門的舉措,可能也是沒辦法的辦法。不過,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早有規定: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種可燃廢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質燃料(樹木、秸稈、鋸末、稻殼、蔗渣等),都屬于高污染燃料。柴火雞所燒的木柴,確實屬于禁燒范圍。但問題是,顧名思義的柴火雞,為什么在申請開店前沒有被半路攔截下來呢? 柴火雞今天的命運,很容易讓人聯想起蜀地的熏臘肉。去年,四川和重慶遇重污染天氣,很多人把熏臘肉看作PM2.5上升的肇因之一。達州市更是宣布,當地空氣污染的禍首是熏臘肉。后來沒法子,民間志愿者走訪測試,結果發現:熏臘肉產生的PM2.5影響范圍不超過50米,對下風處5至20米的范圍影響最大。于是結論就是:熏臘肉雖然增加了空氣中的污染物總量,但因其比較分散,且影響范圍有限,并非空氣污染的罪魁禍首。 客觀地說,叫停熏臘肉也好,取締柴火雞也罷,其實也不是沒有道理。不能說它們的影響僅限“周邊”,于是污染就可以忽略不計。如果這個邏輯是可以接受的,那么,一家非法化工廠的影響范圍也就是幾戶鄰居,一輛汽車排放的尾氣影響范圍不過幾米……咫尺天涯,都沒有什么大不了,還用治理干嘛?某種意義上說,柴火雞的“限期整改”,確實有事后諸葛的意味,審批程序不是不可以商榷,但真正的問題是,為什么職能部門在具體而微的領域凈化環境的時候,總是不被輿論及公眾領情、甚至于要“胡攪蠻纏”呢? 這個問題恐怕離不開下面幾個道理:一則,在大氣污染治理議題上,民眾最怕的,是“抓小放大”。今年兩會前夕,新任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在召開媒體座談會時也坦言,過去環境執法過松、過軟,環保不守法是常態。在這樣的背景下,興師動眾去整治熏臘肉或柴火雞,也許合法合規,卻顯得不太合情合理。二則,盡管環境執法不應該有先后之分,但起碼在對舌尖上的美味動手之前,是不是應該鋪墊一下同樣給力的工業治污行動、環境問責程序呢?治污,公民權利要讓渡,企事業單位的眼前利益呢? 不到萬不得已,不得折損公民私權——這是治理霧霾等行政執法的底線。柴火雞不是非吃不可,熏臘肉也許會沉寂于歷史,不過,要天藍水凈、山川秀美,柴火雞與熏臘肉是迫在眉睫的最后一步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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