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石化是國家“一五”期間156項重點工程之一,被譽為新中國煉油工業和石化工業的“搖籃”,是蘭州發展史上的功勛企業。自2014年8月以來,蘭州石化環境污染事件頻發,遭到蘭州市公開嚴厲指責。這個昔日經濟建設的“功臣”,而今成為環境污染的“罪魁”,蘭州石化令當地政府“愛恨交織”。(1月14日《人民日報》) 從報道披露的情況看,蘭州石化不僅是當地的利稅大戶,而且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也很大方。像這樣的企業,擱在不少地方都是“香餑餑”,地方政府捧著、寵著、護著還來不及,怎么會“愛恨交織”“嚴厲指責”?況且,蘭州石化在節能減排、保護環境方面也一直在努力,僅“十二五”以來的四年,企業環保投入就超過23億元,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下降,在這種情況下還遭地方政府公然指責,似乎多少有些“冤枉叫屈”。 其實,在“愛恨交織”和“冤枉叫屈”的背后,更多體現的是地方政府發展方式的轉變,法定環保責任的落實。正是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對經濟發展考核“指揮棒”的改變,不少地方摒棄了惟GDP情結,這才有蘭州對石化企業“功不蓋過、瑜不掩瑕”的態度;正是新環保法將地方政府的環保責任由過去的原則性規定,確定為8個方面的問責情形,給官員們帶上“緊箍咒”,這才有地方政府對環境污染重拳出擊、猛藥去疴的作為。而且,相信這樣的態度和作為會在更多地方成為一種新常態。 但筆者更注意到,蘭州石化違法排污遭當地政府嚴厲指責,更體現出了民意的強大推動力。近年來,蘭州市鐵腕治污效果顯著,2014年空氣優良天數達到313天,創有監測記錄以來全年天氣優良率指標最好成績,環保部甚至擬將蘭州空氣治理的經驗作為典型在全國推廣。在此過程中,民眾環保意識的增強和鍥而不舍的推動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當地市民不僅自發提出“蘭州藍”的口號,而且對污染源更是盯住不放,不見治理成效不收兵。當地供暖“煤改氣”、機動車尾號限行等改善環境的重大措施,都是在民眾的呼吁和推動下得以實施。蘭州石化去年8月以來,不到半年時間,連續4次嚴重環境污染,自然成為眾矢之的。所以,與其說是政府在“愛恨交織”下對昔日功臣的痛斥,不如說是民意在對這個污染企業不滿的表達。 由此觀之,讓公眾深度參與環保公共事務,使公眾監督成為一種自覺、一種常態,不僅能推動政府落實環保責任,更是有效改善環境、共建美好家園的治本之策。蘭州石化從昔日經濟建設的“功臣”,變成如今環境污染的“罪魁”,就是典型例證。從長遠看,與政績考核和官員問責相比,如實的環境信息公開和廣泛的公眾參與更為重要,也更具有實際監督意義。當務之急是,加快與新環保法配套的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立法,引導公眾有序、理性、有效參與環境保護,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完善公眾問責制,走出自我封閉的環保監管體系。 |
相關閱讀:
- [ 01-12]政府“叫板”污染企業為哪般?
- [ 12-11]及時矯正“賭風污染政風”之弊
- [ 12-05]污染數據清澈 江河才可能清澈
- [ 11-27]謹防“揚塵費”成污染保護費
- [ 11-17]遇到污染,環保的“口頭承諾”都省了?
- [ 10-31]污染天氣限行就該“公車優先”
- [ 10-22]別讓“人情往來”污染政治生態
- [ 10-20]古代的霾背不動現代污染的黑鍋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