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11時許,福州鼓樓區省農科院公交站附近,一輛128路公交已經出站20多米,此時,一名中年女子卻想上車,遭到司機拒絕后,她竟然當街攔路堵車,前后折騰20分鐘左右,車上20多名乘客的時間被耽誤。(10月28日海峽都市報) 什么因,結什么果。福州中年婦堵公交20分鐘,且該市僅一周之內就發生3起類似事件,何因? 其實,堵公交事件事件已不止福州一地發生過,此前北京、上海、大連、蚌埠等地方也相繼發生過。堵者都有何人?有打工者,六旬老者,中年婦女,年輕人,他們中當然也不乏懂法之人。堵的方式有哪些?有單兵堵,結對堵,還有組團堵。如今年9月蘭州發生的堵公交事件,就有5市民不約而同組團參“堵”。 按照律師說法,堵公交車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根據相關條款規定,擾亂公共汽車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莫非堵公交事件因不懂法所致?可是參堵者明明不乏懂法之人,他們豈能不知堵公交為法律所不許? 不妨讓我們看看蘭州的這一“堵”:在車站排隊等著上車,結果公交車沒有到站牌前就開了車門,隊伍后面的市民蜂擁而上,在前面排隊的5個市民一怒之下,用礦泉水瓶砸公交車,圍住公交車不讓走,其中一婦女還拔掉了公交車鑰匙。顯然公交司機的提前開車門成為這一堵的誘因。“我們在前面排隊卻沒有坐上車,這是啥公交?我們沒有坐上車,車也別想開走。”原來,就因為心里堵得慌讓幾位市民一怒之下走上堵途。 絕不是作無罪辯護。這趟車擠不上,司機卻如此許諾:下一趟車馬上就到。可是這一馬上就是半小時、一小時,乘客心里堵不堵?駕駛員技術不熟練,處理不當,造成乘坐者倒地受傷,而司機拒不認錯,乘客心里堵不堵?駕駛員服務態度差,蠻橫不講理,乘客心里又堵不堵?乘客堵得慌,想不想發泄一通,會不會一氣之下堵公交? “堵”的問題靠“通”來解。普及公眾相關法律知識為通,提高公交服務質量,提高公交人員素質,特別是徹底解決好“下一趟”問題,同樣也為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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