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將開放式停車場改建成停車棚,遭到部分業主的反對,并被投訴到城管執法局。執法局要求物業立即拆除,沒想到今年3月初,物業又把停車棚建了起來,結果又遭到業主反對,執法局再次責令物業拆除。 拆了建,建了又要拆,這下,小區物業惱火了,竟張貼公告稱,如果再有業主投訴,將公布其個人信息。(海峽導報 3月31日) 公民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物業揚言公布業主個人信息真是無知者無畏,凸顯法律意識淡薄。而其公布的目的,似乎是“挑動”業主內訌,讓那些停車難的業主去找到“冤家對頭”算賬。物業原為業主保駕護衛,維護小區安定團結而設,現在發動業主對掐,嚴重違背了職業道德。 停車棚建了拆,再建又要被拆,是物業惱羞成怒、發出“警告”的原因。讓人納悶的是既然有業主反對,部門也介入過表態此處不能建成停車棚,物業為何鍥而不舍地想建? 據物業稱,反對建棚的只是少數業主,而且建棚是為了緩解停車難。支持與反對派占據怎樣的比例我們不清楚,但是,相關部門勒令停止建棚的關鍵理由不是根據正反方的力量決定的,而是“根據漳州市規劃局的圖紙規劃,此處應該是開放式停車位”。物業執意建棚收費,斂財本意暴露無遺。 對于業主來說,免費停車當然比交費停車合算得多。故而,物業為停車難業主代言恐怕也是一廂情愿的事情,只是為建棚找說辭。 物業只是為業主看家護院,如果開放式停車導致私自拉線等有隱患,應積極采取措施解決,而不是覬覦業主錢袋子,想方設法強取豪奪。如此物業,是小區管家還是外來侵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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