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逢節必假”
www.fjnet.cn?2013-10-14 08:18? 易國祥?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 易國祥(武漢 公務員) 正當全民討論“長假存廢”之際,人們迎來了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所明確的首個老年節——重陽節。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指出:“法律鼓勵子女‘常回家看看’,應考慮為老年節增加一天假期,這不僅是一種福利,對弘揚我國優良傳統也非常有意義。” 當下許多地方已經或者即將進入老齡社會,只要是為老年人謀福利,不論是政府鼓勵、專家呼吁還是民間推動,都顯得理由充分。但增加一天假期,未必就會成為老年人的福利,更不等于傳承敬老文化。盡管法律為老年節成為法定假日預留了空間,但不能把有沒有假期當作我們行孝的必要條件。 隨著社會發展,我國逐步確立了黃金周、小長假、周末休息,一年總共115 天的假期。就法定節假日而言,中國完全不輸歐美發達國家。現在爭議的重點是如何將假期安排得更合理,讓人們有足夠的行孝空間。 如果因照顧部分群體而增加假期,那就不止一個重陽節需要放假了。兒童是國家的未來,“六一”要不要放父母的假?母親節、父親節,子女要不要陪同放假?很顯然,逢節必假不能成為一種固定思維。如果全國性假日泛濫,勢必影響各行各業的正常運行,最終影響所有人的正常生活秩序。 堅守倫常,不一定要以放假的形式。現在交通和通訊發達,比以往更有條件聯系和溝通。如果心中沒有那份情誼,因老年節放假的年輕人,只會多一天自娛自樂。即使強迫他們與老人待在一起,也很可能淪為“手機控”,最終不過是徒增老人的嘆息。倘若我們心存孝道,天天都可以成為重陽節。 這一代老年人,為了子女、家庭、社會和國家貢獻了太多。政府理應在養老和醫療保障上給予更多投入,早日形成長效機制。具體到單位,把帶薪休假制度落到實處,按國家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對于長期與父母不能在一起的子女,可實行彈性安排。這些比增加一天假期,更具現實性和可行性。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10-14]孝悌之義,何須只賴假期
- [ 10-14]相伴50年人生路 重陽節30對老夫妻慶金婚
- [ 10-14]老年節法定說明了什么
- [ 10-14]老人受尊敬是“美好特權”
- [ 10-14]專家:老年節設立為子女探親休假提供立法預留空間
- [ 10-14]歌唱家張可重陽節醫院探望 關切老人灑淚(組圖)
- [ 10-13]重陽節西藏老人細數“老來福”
- [ 10-13]臺北36萬老人獲重陽節敬老禮金 依年齡分為四等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