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制度實施辦法(試行)》正在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許多“夾心層”的市民將有望住上“公租房”。
今年,在黨中央“防止房價過快增長”的精神指導下,中央政府在4月份出臺了“史上最嚴厲”的樓市調控“組合拳”,在中國大地上掀起了一股房價會跌的期望之潮,上半年購房者持幣待購和開發商囤房惜售的博弈,使許多地方的房地產成交量跌到近年來的最低點,但房價卻沒有出現明顯的松動。隨著“金九十銀”的樓市旺季的到來,樓市的回暖已成為不爭的事實。
實際上,現在的房價就是跌一半,需要住房而又買不起住房的依然是買不起。我們的和諧社會需要解決的是“居者有其屋”,這里的“有”,并不指“有產權”,而是指“有使用權”。在這樣的指導思想下,政府要負起責任的是為“窮人”提供“廉租房”,而把改善性住房交給“市場”。在這種政策下,最痛苦的就是“夾心層”的中產人群。
但一個國家,最富有創造性的,恰恰就是這些中產人群。他們的拼搏精神、創造動力都是整個社會的希望。關心他們就是關心國家的未來、關心民族的未來。因此,任何政策都應該對這些人有一個關心的傾向!在廉租房政策中,加上經濟租賃房,使他們也可以得到政府政策的關照是一個對國家民族負責任的政府的必然選擇。
其實,夾心層住房的解決,是整個房地產市場的一個“晴雨表”,解決得好,就會大大減少房地產市場的購房者,房價自然就不會增長過快;解決不好,就會大大增加房地產市場的購房者,房價自然就會隨之暴漲。而要防止房價過快增長,必須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市場份額的分析,政府要根據市場分析做好自己應該做的事:為低收入者提供廉租房,為大部分市民提供經濟租賃房。這里,前一部分是“福利”、是“保障”,而后一部分才是“調節”、才是“調控”。
我們的樓市調控政策,應該是讓市場上的樓價由市場去調節,市場上的房地產價格越高,政府的土地收益越高,可關鍵之處在于,這些收益拿來干什么?如果我們規定土地收益的一半以上用來建設廉租房、建設經濟租賃房,那么老百姓一定會支持“房價越高越好”。當然,這種理論構想常常遭遇現實困境,一方面,在現有體制下,經濟租賃房或者廉租房常常成為權力尋租或者體制內既得利益者的掌中之物;另一方面,由于廉租房條件太嚴格,把大部分市民都趕到房地產市場,老百姓自然就會罵政府和房地產開發商勾結。
面對樓市的“小陽春”,廣州市只要明白“解決住房困難才是調控的目的”,堅定不移走建設廉租房、建設經濟租賃房的道路,逐步擴大經濟租賃房的受惠群體,只要堅持不懈建下去,我相信樓市的房價也就不會“過快增長”,而是會回到合理的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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