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6日,年近五十的浙江臨安農民工老陳在給徐某家別墅搭墻面的過程中,被其家養的藏獒咬傷,老陳入院治療9天后,實在沒錢,被迫出院。老陳因無錢醫治,致使病情延誤,變成腎衰竭。2010年1月19日,他把徐某夫婦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項損失3萬余元。被告律師反問老陳,“我們是高檔住宅區,你這種身份低下的人怎么可能進來?!”(3月21日《環球時報》)
應該承認,這個社會的確存在著身份差異。有普通百姓,有達官顯貴,有窮人,有富人,而且貧富差距越來越大。但是,在人格上和法律上,人人生而平等,不應有貴賤賢愚之分,這是文明社會基本的價值觀,也是無數志士仁人為之奮斗的崇高目標。一個社會的進步,不僅體現在物質文明上,更要體現在精神文明上。但一個人的素質和教養,從來與貧富沒有必然的聯系。雖然不能說“高貴者最愚蠢,卑賤者最聰明”,但要說闊人并不都有素質,卻大體是說得通的。
就說上述新聞中的徐某人吧,他住著別墅,開著豪車,過著養尊處優的生活??墒牵斔业牟亻嵋藶樗膭e墅搭墻面的農民工的時候,他居然“既沒有出過面,更沒出過錢”。不僅如此,而且矢口否認老陳來家里進行過墻面施工,甚至不承認家里養了藏獒,這就是這位闊人的作為。他為為富不仁作了最生動的注腳。我們不禁想起民間常說的一句話:你的良心讓狗吃了嗎?
比這位闊人更沒良心,更沒素養的,是闊人的律師。律師的職責固然是依法全力維護自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律師也必須遵守基本的職業道德,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如果律師都寄生在闊人身上,抱著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心理,有奶便是娘,無視公平公正、自由平等,不管道德良心、人格尊嚴,那么,律師的職業道德修養從何談起!
當一個律師說出“我們是高檔住宅區,你這種身份低下的人怎么可能進來?!”的時候,不僅暴露了他身份歧視的勢利,而且也暴露了其蠻橫無理的邏輯:闊人徐某家的狗不可能咬到一個下人,除非有另一種可能——被咬者是個小偷!律師的邏輯是如此的明顯,以至于連寡言的農民工老陳也聽得出來,他立馬從座位上跳起來, “你是說我是小偷嗎?”
當然,律師不會直接這么說。他只是在暗示,你既然不承認是小偷,那么,闊人家的狗怎么可能咬了你?言下之意,老陳完全是無中生有,是在訛詐。
在這里,我們分明看到了一個自認為高人一等,可以隨意蔑視和欺凌他人的狂人,對平等的粗暴踐踏;也分明感到了某些闊人的寡廉鮮恥和肆無忌憚。它促使我們思索:在這個貧富分化日趨嚴重的社會,是窮人仇富,還是富人蔑貧?如何彌合貧富階層的情感裂痕?窮人如何實現充分的司法救助,并最終實現社會的公平公正,實現各階層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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