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囤地可“三步走”
www.fjnet.cn?2010-02-05 08:45? 楊紅旭?來源:中國證券報
我來說兩句
那么,2009年國土資源部為何特別急?地王頻出、地價高漲,甚至是“面粉貴過面包”,同時媒體不斷曝出各地“曬太陽”的老地王們。同時,“國十一條”明確規定:“增加住房建設用地有效供應,提高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效率。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土地出讓價款的收繳,深化合同執行監管,加強對閑置土地的調查處理,嚴厲查處違法違規用地和囤地、炒地行為。”
所謂“三步走”的第二步,實質是地方政府的態度終于開始轉變,正兒八經地把打擊囤地當成一件事了。北京、上海、海南以及其他諸多城市的做法,主要體現在兩點:一是殺一儆百,就是要讓開發商認清楚形勢,政府并非不敢收回土地,而只是不愿太絕情而已;二是明確規定,欠地款的、不按合約動工的開發商,禁止在本地繼續拿地——這對于大型地產商絕對是無法忍受的。
國土資源部的法規是鐵面無私的。地方政府邁出的“第二步”,從政策可操作性層面考量,是很關鍵、也是很有價值的,有意的過渡和緩沖一下,讓開發商們意識到囤地后果的嚴重性。經過第二階段后,對于少數頑固不化的開發商,只能鐵腕待之:一年不開工罰款,二年不動工收回。這是打擊囤地的“第三步”了。筆者預計,早則今年下半年,晚則明年,“第三步”就會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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