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聲是重慶萬盛區文廣新局的退休職工,王老漢與萬盛區房管所協議,每月領取補貼79.52元用于租房。由于這些錢不夠租房,王老漢只好寄居在渝北兩路親戚家。今年3月,房管所要求王老漢每月親自到萬盛領取補貼,所長稱這是集體研究決定的,但王老漢從渝北兩路到萬盛需花80多元車費。(9月21日《重慶晚報》)
發生在重慶的這則荒唐的新聞說明:一方面,在打造服務型政府的今天,一些政府工作人員為民服務的人性化觀念是如此闕如;另一方面,在公民自我意識覺醒、“集體決定”祛魔的今天,一些政府工作人員骨子里仍舊固守著“有集體、無個人”意識。
打造服務型政府,更多地體現在招商引資中,而對于普通民眾,服務的意識和行動,往往慢半拍,甚至慢更多。比如,有地方因官員怠慢了招商引資的老板,地方最高官員就進行庸官整治,相反,盡管“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存在于多個政府部門,而且屢見不鮮,但鮮有上級領導為此震怒的。同樣,如果萬盛區房管所面對的不是要領補貼的王老漢,而是一個要投資此處的大老板,會不會讓對方花高于投資的成本呢?恐怕到時候,震怒的不是公眾,而是當地的領導了。
花80多元的路費,領70多元的補貼,活生生地將一個政府補貼,變成了一種權力刁難。完全可以通過轉賬等多種形式解決的問題,卻成了政府部門服務公民的一個荒唐現象,在這里,服務意識、服務思想不見蹤影,甚至變成嘲弄。
在一些人眼里,特別是官員眼里,“集體”仍舊是壓在孫悟空身上500年的五行山,成為肆意侵犯個人權益的借口,或者在問題出現時,讓一個虛化的“集體”為決策者個人責任埋單。
不知道萬盛區房管所在回應媒體采訪時所稱的“集體研究決定”,究竟是“集體決定就是正確的”意思的表達,還是為王老漢的遭遇推卸責任。但無論何種目的,都毫無道理。
就像“民主,有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一樣,集體,也有很多罪惡假汝之名。多年來,“服從集體決定”、“服從××安排”,成了慣性口語。在這里,“集體”成了“政治正確”,不容置疑。在一個淹沒個人主體的“集體決定”里,不僅意味著侵蝕、犧牲個人利益,還會讓責任主體虛化。需要專斷時,將自己的決策上升到集體的高度;需要擔責時,則將自己的責任消解在集體的虛無里。盡管現在“集體”已經開始祛魔,但從重慶萬盛區房管所“集體研究決定”的回應看,“集體”返璞歸真,還有較遠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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