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胡斌飆車一案又有了點余波。利用網絡捏造、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謠言的湖北省鄂州市無業人員熊忠俊,日前被鄂州市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拘留處罰。(8月25日《揚子晚報》)
胡斌案中的“替身說”的確喧囂一時,但經過相關部門的澄清,疑云業已散去,塵埃落定,也沒人再繼續糾纏這件事情。哪里想到樹欲靜而風不止,現在卻要偏勞湖北浙江兩地執法部門花費大量精力,然后以一個拘留的決定,讓胡斌案再度回歸輿論風波的中心。這是否有點近于自找不和諧呢?
負責偵辦的鄂州市公安機關對此案的說法頗令人疑竇。他們指控“無業人員”——不,還是說公民吧——熊忠俊先在網上散布謠言,后又在網上“連發8篇文章,捏造各種所謂的‘證據’,持續不斷地炒作‘替身’謠言”,似乎熊忠俊在“散布謠言”之后,又發文章“捏造各種所謂的‘證據’”是得咎之關鍵。可是眾所周知,法庭上的胡斌真假,遠非熊忠俊一人在懷疑,否則替身一說也不會應者云集了。要說熊忠俊錯,錯就錯在把心中的懷疑表達了出來,但這不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嗎?熊忠俊之所以連續發文公布證據,正是其堅信自己判斷、絕非有意造謠的鮮明表現。顯而易見,遠在湖北鄂州的熊忠俊與杭州此案沒有絲毫利害關系,缺乏有意造謠的主觀動機,而且也看不出“替身說”對哪個自然人帶來了實質性損害。當然,輿論一起,相關部門承受了壓力,為澄清事實忙活了一陣,但這不是公權部門最基本的義務嗎?
公民熊忠俊對一個與己無涉的公共事件高度關注,“發現”了一個小小疑點,就公開表達質疑,這不但不應受懲罰,相反還體現了一種難得的公民精神,全社會,尤其是政府機關對此本應心懷感激,因為責任政府就是在公民不斷質疑的磨礪中健康發育和運轉的。人人在談政府責任,究竟何為政府責任?正視、尊重公民對自己的質疑,然后放下身段運用誠信去釋疑,這就是“責任”的內涵之一。
誰都希望為人所信,職能部門自難例外,其權威也需要建立在為人所信的基礎上。但怎樣去奠定這種基礎呢?是不是不準別人懷疑就能達到目的?當然不能。以為別人在壓力之下,沒有公開表達懷疑,自己就為其所信了,就自動獲得了權威,實等于掩耳盜鈴。
英國思想家培根有一句名言:“偉大的哲學始于懷疑,終于信仰”,從這個意義上講,“懷疑”堪稱人類前進的動力。而從政治學的角度,政府要想讓公民信仰,就必須容忍公民的懷疑,哪怕這種懷疑看上去有些“不懷好意”。一律要求公民無條件信仰或信任,不允許存在絲毫的懷疑,那不但是對公民權利的侵犯,也注定無法讓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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