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執行進口冷鏈食品防控要求 泉州兩家企業經營者被拘留
2021-01-19 09:41:17? ?來源:石獅日報 責任編輯:王姍菲 我來說兩句 |
近期,石獅市各部門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力度,嚴格落實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對拒不落實防控措施要求的,依法予以查處。 石獅市祥芝鎮進口冷鏈專班組織轄區市場監管所、邊防派出所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發現:石獅某冷凍廠有來自塞內加爾的進口凍帶魚30箱,該廠經營者劉某添現場能提供該批進口凍帶魚的“四證”,但未能提供該批進口凍帶魚泉州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供貨商資質及進貨票據,同時從事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未主動向所在地鎮政府報備登記。 石獅市某海產品加工場現場使用的原料為進口凍墨魚,該加工場經營者曾某偉無法提供該批進口凍墨魚四證及泉州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倉證明,從事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未主動向所在地鎮政府報備登記。 石獅市聯合檢查組現場責令涉事兩家單位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兩家單位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石獅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予以行政處罰;經營者劉某添、曾某偉在明知政府發布新冠疫情防控通告的情況下拒不執行,應進倉未進倉且未主動報備登記,石獅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兩人處以行政拘留5日。 據悉,此前,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泉州市設立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的通告》,明確自2020年12月5日零時起,進入泉州市存儲、流通、加工、銷售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先行進入全市各地設立的集中監管倉進行統一查驗、核酸檢測和消毒。 下一步,泉州市各級各部門將持續加大檢查督導,對不落實防控措施的單位和個人,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一)“應進倉不進”“應檢驗不檢”“應消毒不消”;(二)未主動報備登記而從事進口冷鏈食品相關活動;(三)購進或代貯大宗進品冷鏈食品未按要求提前24小時報備,擅自入庫的;(四)未進入我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的其他進口冷鏈食品營運車輛,未提前向交通主管部門報備車輛、貨品信息擅自進入我市轄區的;(五)采購、生產、經營、存儲、加工、運輸無海關關單、檢驗檢疫等合格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的;(六)未按要求開展從業人員核酸檢測每7天一檢的;(七)未按要求如實填報信息或應公示未公示的; 廣大市民朋友如發現進口冷鏈食品單位和個人存在上述違反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有關行為的,請撥打12315進行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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