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綠色金融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全文細則]
2017-06-01 16:36:47??來源:福建政府網 責任編輯:陳項 我來說兩句 |
(二)推動資本市場支持綠色投資 1.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加大對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的上市培育支持力度,在符合發行上市相應法律法規、政策的前提下,盡量簡化程序,積極支持上市融資。支持已上市綠色企業通過增發等方式進行再融資。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福建證監局、廈門證監局、省金融辦 2.支持綠色企業發債融資。探索引入第三方認證機構對發債企業和募投項目的綠色程度、環境成本進行評估。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發債,建立有利于降低企業發債融資成本的擔保、貼息等機制。鼓勵各級政府以及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國有企業在貼息和擔保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財政廳、省經信委、省國資委、省金融辦 3.鼓勵企業和金融機構發行綠色債券。加大對證券交易所市場、銀行間交易商協會推出的各類企業綠色債券的宣傳,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發行綠色債券。強化對綠色債券發行企業募集資金使用的跟蹤,確保募集資金主要用于綠色項目。鼓勵第三方專業機構參與研究并發布綠色債券發行企業的環境信息與分析報告,優先支持綠色環保型企業發債融資。支持法人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并確保專款專用,積極探索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拓寬綠色項目投融資渠道。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證監局、廈門證監局、省發改委、省金融辦 (三)積極發展綠色保險 1.不斷完善環境高風險領域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選擇環境風險較高、環境污染事件較為集中的領域,將相關企業納入應當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范圍。發揮第三方專業機構在環境風險防范方面的積極作用,對企業開展“環保體檢”,并將發現的環境風險隱患通報環境保護部門,為加強環境風險監督提供支持。完善環境損害鑒定評估程序和技術規范,指導保險公司加快定損和理賠進度,及時救濟污染受害者、降低對環境的損害程度。 責任單位:福建保監局、廈門保監局、省環保廳 2.鼓勵和支持保險機構創新綠色保險產品和服務。鼓勵保險機構圍繞福建綠色產業研發環保技術裝備保險、針對低碳環保類消費品的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森林保險和農牧漁業災害保險等產品。積極推動保險機構參與養殖業環境污染風險管理,建立農業保險理賠與病死牲畜無害化處理聯動機制。研究探索濕地、海洋岸線、島嶼、生態保護區等環境資源保險。 責任單位:福建保監局、廈門保監局、省環保廳、省農業廳、省林業廳、省海洋漁業廳 3.積極引導保險機構服務綠色項目投融資。加強與各大保險公司資產管理機構的對接,推動在閩設立綠色事業部或建立專業團隊,通過股權、債權等多種形式,為重點綠色項目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支持。推動保險機構研發綠色企業或綠色項目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為綠色企業或項目融資提供增信支持。 責任單位:福建保監局、廈門保監局、省發改委、省金融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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