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皇帝賜百官元宵 燈節進入鼎盛時期 有明一代,上元節的表現,最主要的是張燈,設鰲山,放煙火,其次有“賜百官元宵”之舉,所以明朝時候,已經很普遍的稱呼上元節為“元宵節”。 本來,上元張燈設鰲山放煙火之風,在唐朝宋代已初具規模,但在明代此風為尤盛。洪武帝朱元璋既然平定天下,就曾令百官庶民盡量的在上元之夜來賞燈,同時“大弛夜禁”十日,這做法對其后來各朝有相當大影響。 據成祖實錄記載:“永樂十年元宵節,賜群臣宴,縱觀鰲山三日。戶部尚書夏原吉侍母來觀,上聞之賜鈔二百錠。”又載:“永樂十二年元宵節夜,上御午門觀燈,宴群臣進詩,命翰林第高下,賜鈔有差。”可見當時元宵節之熱鬧,已經成為天下太平的突出表現。 孝宗弘治十三年時,工科給事中張文曾奏請罷上元煙火,其上孝宗之疏云:“近日太監李興,有燈節煙火之請,伏蒙圣上參酌舊典,以三分為率,命減去分半,興復奏止減一分,夫以李興導欲獻諛,為圣德累,而當國計者復不能一爭之,臣不知其何以為心?況今年吳楚徐淮,巨浸滔天;山陜亢旱尤甚,軍需百出,民力告竭,虜患雖寧,窺伺未已,加以云南思陸之為變,而廣西猺獞之貽患,荊禁流民之嘯聚,雖以江西腹里之地,而群盜白晝公行劫奪,萬一一方有急,四面皆從其憂,蓋有不可言者,豈可謂天下無事,而可以恣宴樂乎?臣請今次上元鰲山煙火及百官筵宴俱乞停免,以其費給軍餉,使天下曉然知陛下心在憂民足國,而不在於崇侈縱欲,則人心安于內夷狄畏于外,百官象于朝。子孫法于后,是撙節于一身者甚微,而恩及于天下四方者甚大,窒過于一時者甚小,而培養于天下后世者甚遠也!”此疏遞交皇帝后,孝宗不以為然,仍令減半成造。從這一篇請罷煙火鰲山的諫言,我們一方面可以知道這種度上元的方法----鰲山燃放煙火,在當時已引起有識之士的不滿,同時也可以反證出當時煙火鰲山成造費用實在巨大。 即便是到了正德、嘉靖諸朝,此風依舊盛行。萬歷(十三年),山東道御史丁此呂也曾上疏請罷鰲山,奏疏中有謂:“宜撤鰲山之燈,止壽宮之閱,停磁器之制,節織造之工”等語,當時內監曾傳:“元宵節乾清等宮設鰲山等燈,”禮科給事中王士性上言曰:“四方守臣所奏,洪水歲祲,營壘火光,災異紛如,而慈寧又有此變(案“慈寧宮”于本年上元節前被焚)正宜修德消弭,安得復恣于樂?宜一切報罷!”神宗允諾,故在當年的上元節停燈一次。 總之,明代此風極盛,雖然繼承于宋朝而遠勝于宋朝也。想起明代曾有人作“西廠觀煙火”詩云:“晚直郊原月未斜,升平樂事覽繁華;九邊鹿靜平安火,上苑春催頃刻花!跋浪魚龍煙似海,劈空雷電炮為車;歸途尚有余光照,一路林巒映紫霞!”可略見當時上元節之大概情況也。 因此,近代有史學家認為,在歷朝帝王中,以明朝朱姓皇帝對元宵節最為看重,并極度嗜好燈會,可以說,中國古時的正月花燈就數明朝鬧得最歡了。 有史載,明太祖朱元璋建都應天(今南京)后,為慶賀當年的元宵節,他招徠天下富商,放燈10日。當時的南京城內盛搭彩樓,并在秦淮河上燃放水燈萬盞,一時蔚為大觀。 明成祖朱棣遷都北京后,在北京東華門辟兩里長的燈市,從正月初八起,至十五達到高潮,十七日結束,每晚花燈、煙火照耀通宵,鼓樂雜耍喧鬧達旦。《明會典》就記載了這樣的情況:永樂七年(公元1409年)詔令,元宵節自正月十一日起給百官賜假十日,以度佳節。《帝城景物略》也記述了明朝京師從正月八日至十八日,東華門外有“燈市”,“貴賤相還,貧富相易貿,人物齊矣。婦人著白綾衫隊而宵行。……富者燈四夕,貧者燈一夕,又甚貧者無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