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南網12月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廈法宣/文梁張磊/圖)126萬余人在線觀看法院強制執行,全民直擊讓老賴無所遁形!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向執行難全面宣戰”大型直播活動第二場在廈門進行,廈門法院執行法官兵分三路強制執行。圖為亨事達當二房東,法院強制騰房。
“全民直擊廈門執行”,126萬余人在線觀看法院強制執行,全民直擊讓老賴無所遁形!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向執行難全面宣戰”大型直播活動第二場在廈門進行,廈門法院執行法官兵分三路強制執行,全程直播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此次行動前,廈門中院已經制定了應急預案,為應對可能有人員采取暴力對抗的行為,還提前準備了強制拘留預案,隨時可將暴力抗法人員拘捕。
直播從昨天上午9點正式開始,三個直播線索的三個執行案件有一個共同點,都是強制騰房案件,但三個騰房場所的用途各不一樣,一個是倉儲用房,一個是商業店面,還有一個是生活用房。這三種用途的不動產代表了目前強制騰房案件的三種主要類型,具有典型意義。
讓我們來看看,三個直播現場都發生了什么?
第1直播現場:仙岳路
昨天上午,9:02,第一路執行法官和法警從位于湖濱北路的廈門中院出發。
9:20左右,執行隊伍來到了仙岳路一個小區,被執行人的房子位于17樓。據執行法官介紹,這套房子是三房一廳,有110多平方米,此前被用于抵押擔保350萬元。
原本執行法官已經準備強制開鎖進屋清場,但9:40左右,法官多次敲門后,租戶打開了1701室的房門。
執行法官在公證人員、3名法警的陪同下,進入客廳,對房屋里作為被執行人的兩位租客宣讀了執行命令。宣讀完畢,被執行人租客當場簽署承諾書,承諾搬出房屋、交出鑰匙。
10:23,被執行人租客在近十名執行人員的監督下,將房屋內屬于自己的物品基本清理完畢。
10:30,租戶離開房屋,法官清點完畢,將房屋大門“砰”的一聲關上。最終,在房屋門口貼上了法院封條。
現場的執行法官表示,接下來,這處房屋將進行拍賣。
案例 欠款350萬不還,三房一廳被封
這起執行案件,緣于一筆350萬元的債務。此前,漳州一家公司拖欠一家銀行350萬元及利息,而被執行人陳先生對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陳先生還以他名下的這套房產作為抵押擔保。
為此,早在四個多月前,廈門中院就向被執行人陳先生發出騰退公告,但被執行人下落不明,被執行人租戶又以家中住有一名行動不便的人士為由,拒絕搬走,一“賴”就是兩個月。而且,租戶還拿出了一份“租約”,稱還有“6年多的租期”。
廈門中院執行人員與租戶進行了近兩個月的協調,多次溝通都無效果。因此,廈門中院昨天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第2直播現場:第一碼頭
與此同時,第二路執行法官也在行動。
第二直播現場位于BRT第一碼頭樞紐站的商場內。由于BRT的人流量大,地點特殊,所以執行法官前期就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也制定了應急預案。
9:29,執行法官和法警來到執行現場,開始強制執行。由于事先做好了充分的準備工作,BRT第一碼頭場站的兩間店鋪,臺灣伴手禮店和便利店的執行過程都比較順利。
當執行法官和法警到達現場時,便利店的貨物有一半以上已經自行搬離。法官當場迅速清點余留貨品、貨柜,制作筆錄和交付清單,當場將店鋪騰空交付給快速公交場站一方,完成執行手續。
10:45,便利店的電動鐵門緩緩落下,店鋪也正式回收到公交場站手中。
案例 亨事達當二房東,法院強制騰房
這起執行案件與亨事達有關。根據廈門中院裁決,亨事達與快速公交場站之間的租賃合同自裁決之日起解除,亨事達一方應返還租賃物,并支付租金、水電費等費用合計419萬余元。
亨事達承租的店鋪部分位于BRT第一碼頭樞紐站地上一層和地下一層商場。但是,法院發出執行通知后發現,亨事達竟瞞著公交場站當起了“二房東”,把大部分店鋪都轉租給小個體戶,包括茶葉店、家具店、道具店、伴手禮店、便利店等等,租期都不短。因此,一聽說店鋪要被收回去了,個體戶們紛紛提出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想盡辦法要把店鋪留下來。
直到今年4月,臺灣伴手禮經營者林某與亨事達簽訂的租賃合同正式到期;便利店經營者龍某提出的執行異議上訴請求也被省高院駁回。這意味著這兩家店已無權拖延執行,廈門中院因此決定強制執行。
第3直播現場:仙岳里
老賴欠錢不還,還悄悄將名下四套房子贈給女兒?法院對此“說不”。由于這一“無償轉讓”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因此,法院判決撤銷贈予。
昨天,思明區法院出動五部警車,20名執行法官和法警,來到仙岳里某小區,收回了其中一套老賴贈給女兒的房子。
上午9:11,執行法官到達現場。9:20,法官針對要執行的房屋圍起警戒線。隨后,由于老賴拒不配合,法官決定強制開鎖,在公證人員和居委會工作人員的見證下,門鎖很快就被打開了。
9:30,執行法官和法警進入房屋。經過公證人員現場查看公證之后,法院重新將房屋鎖上。
9:45,法官讓工作人員開始焊門,火花四射,很快鐵門就被焊死。最終,貼上法院封條。
執行法官說:“接下來,如果被執行人能主動到庭,能用其他財產還債,我們就不用拍賣這套房子;但如果他逾期不到庭不還錢,我們就會啟動房子的評估拍賣程序。”
案例
老賴偷偷“送房” 法官強制收回
在執行現場,法官介紹,此前老賴葉某陸續向張先生借款數百萬。經思明法院判決,葉某及其妻子張某應償付張先生借款本金400萬元及利息。2015年11月10日,張先生申請執行該借貸案。執行中,法院僅扣劃到葉某名下存款8000多元,查封了其名下一房產。
當時,葉某夫妻有多筆債務官司,被查封的那套房因不是首封,葉某還提出這套房子是“唯一住房”,而且一家子都住在里面,因此不具備拍賣條件。
不過,隨著法官調查深入,葉某、張某名下其他房產浮出水面。與被查封房產同一小區,葉某和張某還有另外4套房產。而且,幾乎與借款同期,葉某和張某將這4套房產分別贈與了自己的兩個女兒。
最終,法院終審判決撤銷了被執行人葉某、張某的贈與行為。贈與無效,意味著葉某、張某名下突然多出了4套可供執行的財產。于是,張先生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