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識別”重在“誠信掃描”
2016-04-20 16:47:02?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坊間戲言稱:“科技越發達,做人越疙瘩”。的確,被稱作“人臉識別”的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記錄系統,它跟普通交通探頭的區別是,可以自動識別行人的頭像,無論行人穿著什么樣式的衣服,是騎著自行車或是步行,都可以自動識別出來。換言之,闖紅燈者一旦被“刷臉”,其違規行為及身份信息等便也一清二楚、無所遁形了。 在局部地區和一定范圍,“中國式闖紅燈”的陋習難除,關鍵還在許多人抱有一種“法不責眾”的僥幸心態。而交管部門“人臉識別”系統的推出和啟用,則就改變了總有“漏網之魚”的執法短板。這樣一來,只要監管部門堅持“有闖必識”、“有過必罰”,任何行人或非機動車都別再想“闖闖也沒事”。有了這種技術手段的精確輔助,勢必能有效警醒許多人“想闖就闖”的不良習慣。 “人臉識別”重在“誠信掃描”。目前,行人和非機動車若是闖紅燈,分別給予罰款10元和20元的罰款,顯然金額較低,頗難達到震懾目的,這也是各地闖紅燈行為屢禁不止的一大原因。但是,借助于“人臉識別”的速拍速查,要么可以馬上讓闖紅燈者在街頭信息大屏上曝光,要么還能將之通報其工作單位,這就形成了經濟處罰與“誠信丟分”的雙管齊下,一些人自然也會吃塹長智,日后不敢隨意造次了。 應該說,啟用“人臉識別”,福州交警已非首家。去年5月起,四川綿陽城區就先行嘗試:行人闖紅燈被連拍3張照片后,視頻及特寫照片會自動傳至數據庫,并在道路兩側顯示屏播放;行人在一定時間內連闖紅燈20次,將在城區多個顯示屏上滾動曝光。當時曾有議論,“中國式闖紅燈”固然當治,但在公共場合循環播放被抓拍行人的影像是否侵犯肖像權?對此,除了相關法規的最終解釋,我則認為,闖紅燈亂象一則表現在公開場合,二則不利于交通安全,就不宜完全套用“肖像權”來求得隱身。 “人臉識別”是基礎,“誠信掃描”是重點。由今而論,不管行人還是非機動車的隨意闖紅燈現象,已然引起全社會的共同反對。那么,有了這樣的民意認同,將一些對交通完全置若罔聞者曝光亮相,或是給予其他處罰,就絕不會成為“多數人的暴政”。這方面,今年上海市公安局黃浦分局通過官方微信曝光多名闖紅燈的行人,以及此前莆田交警對行人闖紅燈被抓拍后,行為人報考駕照須先參加教育學習,其駕考時間將被延后3個月等舉措,都可謂有益促進了誠信建設。 時下,交通管理為治闖紅燈而引入“人臉識別”系統,的確還為數不多。但我以為,無論現在早走一步,還是隨后跟進實施,把“識臉”與“樹信”牢牢結合起來,并讓亂闖紅燈者真切感受到失信的成本與代價,則無疑是一種必然要求,也肯定能獲得社會公眾的普遍贊同與傾力支持。 |
相關閱讀: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