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把好校車安全“方向盤”
2016-03-25 09:01:21??來源:中國安全生產網 責任編輯:鄭皓 我來說兩句 |
讀了《13天內,2輛超員200%以上校車被查》(見《中國安全生產報》2016年3月23日),真為孩子的安全捏把汗。校車安全關乎孩子們的生命安全,是天大的事。校車該歸哪個部門管?校車應該怎么管?農村地區如何普及校車?不符合校車安全標準的“接送學生車輛”又該何去何從?這些問題不解決,保障學生交通安全就只能是一句空話。 當前校車安全該歸哪個部門管?教育、公安、交通運輸等各部門都沾邊。2011年我國連續發生的多起校車事故使得《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于2012年4月5日倉促出臺。但是各部門責任沒有明確界定,“都能管”可能就變成“都不管”。 眾所周知,校車運營需要多方面的資源,例如校車企業的主體責任,立法保證校車的路權,制定一系列國家標準等,這些資源只有政府能掌握。加之,校車運營的利潤較低,責任重大,更多的是公益服務性質,對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企業,吸引力不大。 所以,政府應該把校車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上來考慮,要在校車問題上發揮更大的作用,唱好“主角”,把好“方向盤”。在政府加大財政投入的同時,各項配套措施也應跟上,制定相關法規,為監管校車運營提供依據的同時,給予適當的財政補貼。 政府主導,并不意味著政府一定要把購買、運營等具體事務一攬子包辦,也可以鼓勵企業、學校來辦校車。政府做好立法、監管、統籌、補貼等工作。畢竟在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下,該政府管的,一定要管;不該管的,要堅決放權。 有的地方出了校車事故,僅僅處分校長和教育部門的負責人,但校車不是教育部門一個部門可以管的事情。校車是政府應該配套的義務教育基礎資源,教育部門在其中只能起到一個配合的作用。這個問題需要由政府牽頭,由交警、交通運輸、教育等部門互相配合,共同解決。比如,公安部門要負起車輛和司機資質認證的責任,交通部門要承擔起交通運行監督的責任,教育部門要配合,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對校車安全進行監督。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安全發展。如果認識不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只搞“一陣風”式的重視,校車安全問題依舊會刻不容緩,學生的生命健康更是無從保障。 (邢承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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