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有關“高鐵每小時能跑350公里僅跑200公里”的爭議,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鐵路總公司副總經理李文新表示,正在運行的高鐵包括兩個系列。設計時速是200至250公里的,在實際運營中一般跑200公里;設計時速是300至350公里的,一般跑300公里。目前高鐵處于運營初期,這樣的速度是合適的。(3月10日 新華網) 有人提出,既然高鐵最初設計的最高時速為每小時350公里,那就應該把運行速度定為該速度,這樣高鐵設備才能發揮它最大的價值,讓人們充分體驗“飛馳”并且節省時間,同時實現京滬高鐵最初建設時被賦予的一項重要使命——實現350公里的時速,打破世界高鐵運營最高時速紀錄。 誠然,在高鐵最開始運行的時候確實是按每小時350公里的最高設計時速行駛,可是當時卻發生了動車組臨時故障停車搶修等事件,造成最快速度開行反而無法最短時間到達的現象,而且運行中可能還存在著許多安全隱患,威脅著車上旅客的安全。這結果讓專家不得不反思,按最高速度運行的方案是否可取? 在對事故進行仔細研究,并結合安全因素考慮權衡后,鐵路部門最終決定將運營初期的高鐵降速,不僅是考慮到運行速度受到高鐵目前的技術程度和設備狀況所影響,也有對高鐵自身運行成本的考量。高鐵時速從350公里降到300公里,能耗減少約60%,有利于緩解虧本壓力。同時,軌道和動車組損耗都會減少,零部件使用周期變長,養護和維修費用將大大降低。 高鐵的運行選擇符合實際情況的時速,不僅能確保旅客快速、便捷、安全、準時地到達目的地,而且能讓旅客的乘車時間與經濟承受能力平衡,如果提高速度,高鐵運行成本增加,票價也會隨之上漲。高鐵的速度應該讓市場需求、運營成本與乘客的承受能力達到最合理的協調。 我們都希望高鐵速度越來越快,以節約旅途時間,可是如果不考慮高鐵運營初期的實際情況而盲目要求加速,會讓高鐵帶著安全隱患行駛,導致旅客的安全得不到切實保障。只有等高鐵運營模式成熟了,累積了足夠的經驗,嚴格論證了每小時350公里最高運行速度能確保安全,那時候才能實現高鐵提速,讓高鐵放心飛馳,讓旅客安心乘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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