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拿公共安全開玩笑
2015-03-05 18:51:11?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房小奇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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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17時25分,詹某在江西九江火車站登上了從廣州開往合肥的T3090次列車,坐在2號車廂36號座位。火車快要到達宿松時,詹某突然拉住乘務員大聲說:“我身上有炸彈!”乘警迅速趕到現場。(3月3日,安徽商報) 近年來火車站、飛機場、列車上、安檢處等公共場所,“謊稱持有炸彈”事件屢屢發生,理由也是五花八門,令人跌破眼鏡,有的因對安檢不滿而“泄憤”;有的因自己遲到不想誤機耽誤行程而謊稱飛機有炸彈;有的因朋友間的“打賭”想出個風頭;有的則純屬一時興起,開個玩笑想引起重視,又如報道中的詹某,謊稱持有炸彈只因不滿車速!如此事件頻頻發生,值得思考。 筆者認為,無論是出于何種理由,哪怕最終查明真相,并非真正持有炸彈,然而這種以虛假信息威脅公共安全的行為都應該嚴加懲處。一方面,此行為會給車上旅客造成恐慌引起混亂,影響列車正常運行;另一方面,這種看似“有口無心”的行為,極易成為一些犯罪分子的發泄口,隨時危及旅客安全,給社會帶來危害。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蔽蚁?,詹某定是不知道這隨意的一句玩笑話,就讓自己負上了法律責任,才有了“于是我就開個玩笑,想引起他們重視”這樣的說法,法律常識如此淡薄的背后,又隱射著怎樣的社會問題。 在此,筆者友情提示,無論是有何種不滿,都別再拿“炸彈”開玩笑,別再拿“公共安全”開玩笑,因為法無兒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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