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怎么看到怎么辦》怎么解決住房問題
2014-12-12 10:35:19??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鄭思楠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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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讀 房價—收入比 指住房價格與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反映的是居民家庭對住房的支付能力和負擔程度。通常認為,房價—收入比在3—6之間為合理區間。 房價—租金比 指每平方米月租金與每平方米房價的比值,是衡量房地產市場泡沫的重要指標之一。通常認為,比值低于1∶300就意味著房地產泡沫已經出現。 面對一路攀升的房價,黨和政府及時“出拳”,陸續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加以強力調控。 2010年1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被稱為“國十一條”; 2010年4月17日,國務院下發《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被稱為“新國十條”; 2010年9月29日,按照國務院部署,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八部委出臺五項調控政策,被稱為“九月新政”; 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被稱為“新國八條”。 政策傳真 “新國八條”出硬招、實招強力調控房地產市場 ◎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切實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合理確定本地房價控制目標;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逐步擴大保障覆蓋面,增加公租房供應; ◎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個人購房不足5年轉手,按銷售收入全額征收營業稅; ◎強化差別化信貸政策,購買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增加土地有效供應,2011年商品房供地原則上不低于前兩年年均供應量; ◎合理引導住房需求,主要城市要從嚴制定和執行限購措施; ◎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 ◎堅持和強化輿論引導,引導居民從國情出發理性消費。 短短一年, 出臺如此密集的調控政策確實罕見, 且力度不斷加大、頻頻加碼:二套房首付比例從40%提高到50%,再到60%;從提出可視情況采取住房限購措施,到明確部分城市必須限購,再到嚴格限購數量;從大幅提高三套房貸款門檻,到暫停發放三套房貸款……可謂“沒有最嚴,只有更嚴”。各地也根據中央精神,出臺具體調控措施,遏制房價過快上漲。 如此強力的調控,成效到底如何呢?應該說,調控取得了一定成效。 房價快速上漲勢頭得到初步遏制。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10年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同比漲幅4月份曾達到12.8%的高點,此后逐月下降,年末回落到6.4%。2011年以來,房價環比下降和漲幅回落的城市數量不斷增加,6月份北京新建商品房價格環比下降7%。 投機投資性需求得到抑制。由于信貸“口袋”不斷收緊、許多城市采取住房限購措施等原因,投機投資性購房空間被壓縮,相當一部分炒房資金撤離房地產市場,限購城市外地居民購房比重下降明顯,自住性購房比例增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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