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細則
2013-12-24 11:09? ?來源:中國安全生產網 責任編輯:康金山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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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條設施上的消防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針對設施可能發生的火災性質和危險程度,分別裝設水消防系統、泡沫滅火系統、氣體滅火系統和干粉滅火系統等固定滅火設備和裝置,并經發證檢驗機構認可。無人駐守的簡易平臺,可以不設置水消防等滅火設備和裝置; (二)設置自動和手動火災、可燃和有毒有害氣體探測報警系統,總控制室內設總的報警和控制系統; (三)配備4套消防員裝備,包括隔熱防護服、消防靴和手套、頭盔、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消防斧以及可以連續使用3個小時的手提式安全燈。根據平臺性質和工作人數,經發證檢驗機構同意,可以適當減少配備數量; (四)灘海陸岸石油設施現場管理單位至少配備2套消防員裝備,包括消防頭盔、防護服、消防靴、安全燈、消防斧等,至少配備3套帶氣瓶的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和可移動式消防泵1臺; (五)所有的消防設備都存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檢查,始終保持完好狀態。檢查應當有檢查記錄標簽。 第二十四條在設施的危險區內進行測試、測井、修井等作業的設備應當采用防爆型,室內有非防爆電氣的活動房應當采用正壓防爆型。 第二十五條起重作業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操作人員持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熟悉起重設備的操作規程,并按規程操作; (二)起重設備明確標識安全起重負荷;若為活動吊臂,標識吊臂在不同角度時的安全起重負荷; (三)按規定對起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保證剎車、限位、起重負荷指示、報警等裝置齊全、準確、靈活、可靠; (四)起重機及吊物附件按規定定期檢驗,并記錄在起重設備檢驗簿上。 設施的載人吊籃作業,除符合第一款規定的要求外,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限定乘員人數; (二)乘員按規定穿救生背心或者救生衣; (三)只允許用于起吊人員及隨身物品; (四)指定專人維護和檢查,定期組織檢驗機構對其進行檢驗; (五)當風速超過15米/秒或者影響吊籃安全起放時,立即停止使用; (六)起吊人員時,盡量將載人吊籃移至水面上方再升降,并盡可能減少回轉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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