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2013-12-03 16:07? ?來源:省安監局 責任編輯:康金山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第四章 運輸安全 第二十二條 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應當經公安部門許可。 經由鐵路、水路、航空運輸煙花爆竹的,依照鐵路、水路、航空運輸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托運人應當向運達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有關材料: (一)承運人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資質證明; (二)駕駛員、押運員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資格證明; (三)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道路運輸證明; (四)托運人從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資質證明; (五)煙花爆竹的購銷合同及運輸煙花爆竹的種類、規格、數量; (六)煙花爆竹的產品質量和包裝合格證明; (七)運輸車輛牌號、運輸時間、起始地點、行駛路線、經停地點。 第二十四條 受理申請的公安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對提交的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核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應當載明托運人、承運人、一次性運輸有效期限、起始地點、行駛路線、經停地點、煙花爆竹的種類、規格和數量。 第二十五條 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除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隨車攜帶《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 (二)不得違反運輸許可事項; (三)運輸車輛懸掛或者安裝符合國家標準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警示標志; (四)煙花爆竹的裝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 (五)裝載煙花爆竹的車廂不得載人; (六)運輸車輛限速行駛,途中經停必須有專人看守; (七)出現危險情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第二十六條 煙花爆竹運達目的地后,收貨人應當在3日內將《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交回發證機關核銷。 第二十七條 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的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
相關閱讀:
- [ 12-03]巴西頻發建筑安全事故 外界擔憂世界杯安全
- [ 12-03]電動車夜行不開燈 "摸黑"行駛埋安全隱患
- [ 12-03]我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良好 合格率達100%
- [ 12-03]特偵組質疑安全密帳案判決 對無罪部分提起上訴
- [ 12-03]意大利華人服裝廠火災死傷慘重 華企安全引發爭議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