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聯網直報單位告知書
2013-11-20 17:28? ?來源:福建省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編輯:陳穎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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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聯網直報單位告知書 尊敬的聯網直報企業負責人: 國務院決定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摸清我國各類單位基本情況,了解二、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及各主要生產要素構成,查實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文化產業和小微企業發展狀況。開展這次經濟普查,對于黨和政府更好地把握改革發展全局,增強宏觀調控的針對性和協同性、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緩解中小企業發展困境、拓展消費市場、發展節能環保和健康產業、發展科技服務業,提高經濟發展質量、效益和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時期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普查登記將于2014年1月至3月全面展開。你單位作為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對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應配合當地普查機構和普查工作人員做好以下工作: 一、普查登記時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其他有關證照,以便普查人員開展證照圖像信息采集工作。 二、根據《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方案》規定,你單位2013年統計年報作為普查內容,請按照聯網直報要求報送普查數據。開網時間為2014年1月20日0時,填報截止時間為2月28日24時。如有問題請登錄國家統計聯網直報門戶網站(http://www.lwzb.cn/),或撥打全國統一服務熱線:4008-100-166。 三、普查登記后按當地普查機構要求配合普查工作人員進行數據檢查與核實工作。 普查數據是認識國情、把握國力、制定國策的重要依據,搞準、搞實普查數據是各級普查機構和廣大普查對象共同的責任。請你單位依法如實獨立提供相關數據,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你單位信息嚴格保密,相關數據將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相關部門和單位實施處罰的依據。如有違反《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而損害你單位利益情況,請及時向國務院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地方普查機構舉報。舉報電話:010-68512113。 衷心感謝你單位對經濟普查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祝你單位在新的一年取得良好業績! ????????????????????????????????????????????????????????????????????????????????????? 2013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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