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發文強調做好第三次經濟普查經費保障工作
2013-11-20 15:09? ?來源:福建省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編輯:陳穎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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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發文強調做好第三次經濟普查經費保障工作 為確保全市經濟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龍巖市財政局和市經普辦聯合發文《關于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經費保障工作的通知》(龍財行[2013]31號),大力加強龍巖市經濟普查經費保障工作。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普查機構應本著實事求是、勤儉節約的原則,從工作實際需要出發,認真編制本次普查經費預算,總預算標準按普查年份上一年度當地第二、三產業增加值的0.28‰左右來核定,預算結果及時報送同級財政部門。 未安排普查經費的縣(市、區)財政部門應按標準盡快做好普查經費的落實工作,已安排普查經費的縣(市、區)財政部門要根據工作進度及時將經費撥付到位。2013年的經濟普查經費安排應不低于經濟普查經費總預算的40%,決不能因為普查經費的短缺或不足而影響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順利進行。不能滿足整個工作需要的縣(市、區)財政部門要根據需要增加預算。 通知強調,各級要切實解決普查人員的待遇。要按時支付勞動報酬或必要的補貼,不得拖欠,不得亂攤派,不得因此而增加企業或個人的負擔。對普查員、普查指導員的培訓費、交通費和調查費等要給予保證。 通知提出,各級普查機構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規范普查經費開支范圍,切實做到厲行節約、專款專用,確保經濟普查經費專款專用。市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將成立督查組,對普查經費的落實和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結果將納入經濟普查工作的考評范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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