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2011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m.shockplant.com?2012-05-23 17:07? ?來源:福建省紅十字會 我來說兩句
(二)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4.擴大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實現基層全覆蓋 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同步落實基本藥物醫保支付政策。繼續鞏固和推動第一批和第二批70%的縣(市、區)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工作,上半年實現全省所有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牽頭單位: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設區市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5.完善基本藥物采購機制,健全新型供應保障體系 (1)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包括省增補品種)實行以省為單位集中采購。全面實行基本藥物網上集中采購,推進基層一級醫療機構網上采購交易進程和基本藥品配送信息化管理,逐步實現全省鄉鎮一級醫療機構基本藥品采購交易資源共享、動態監管。加強基本藥物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調研,建立配送企業誠信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保障基本藥物及時足量配送到基層醫療機構。 (牽頭單位: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物價局;配合單位:省經貿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監察廳、各設區市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2)制定新一輪基本藥物采購方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建立和規范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采購機制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6號),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確定基本藥物采購的具體品種、劑型、質量要求及預計采購數量。只有技術質量指標評審合格的企業才能進入商務評審,商務評審由價低者中標。暫無法確定采購數量的品規,通過單一貨源承諾的方式進行采購,逐步實現帶量采購、量價掛鉤。按照《指導意見》對第七批藥品集中采購(國家基本藥物部分)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采購、配送和回款。 (牽頭單位: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省發展改革委、各設區市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3)實行招標采購結合,簽訂購銷合同。采購機構受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授權或委托,與藥品供貨企業簽訂購銷合同并負責合同執行,對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貨款進行統一支付,原則上從交貨驗收合格到付款不得超過30天。各地應設立一定的基本藥物采購周轉資金,確保基本藥物貨款及時足額支付。 (牽頭單位:省衛生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各設區市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4)進一步推動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繼續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培訓指導,推進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在基層普遍使用。強化監管考核,組織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的考核,考核結果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補助經費掛鉤,確保基本藥物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得到全面配備和使用。妥善調整基本藥物使用相關政策,增加若干常見門診慢性病種的藥物品種,更好地適應上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轉診用藥需求。推動條件成熟的甲類衛生院向二級公立醫院轉型。 (牽頭單位: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物價局、省發展改革委、各設區市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5)保障基本藥物生產供應。由供貨企業自主選擇經營企業進行配送或自行配送。發展大型集團化醫藥物流企業,構建可靠、可控、可查、暢通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繼續抓好“老少邊島漁”地區的藥品供應和監管網絡建設。加大“兩網”示范縣建設力度,組織開展示范鄉鎮建設工作,建立一批“兩網建設”示范鄉鎮,推進農村藥品“兩網”建設。實現全省行政村全覆蓋藥品供應點。以中標藥品生產企業與配送企業、配送企業與醫療機構間配送合同的簽訂與配送情況的檢查為重點,全面開展藥品配送情況及質量安全監督檢查,確保及時配送到位。 (牽頭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單位:省經貿委、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各設區市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6)加強藥品質量監管。全面加強包含基本藥物在內的藥品研發、注冊、生產、流通和使用等環節的質量監管。對藥品定期進行質量抽檢,并向社會公布抽檢結果。推進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村衛生所、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的藥房改造,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儲存條件。加快信息化體系建設,對基本藥物進行全品種覆蓋抽驗和全品種電子監管,提升對基本藥物從生產到流通全過程追溯能力。從4月1日起,參加基本藥物招標的品種全部實行電子監管。 (牽頭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單位:省衛生廳、省經貿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各設區市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7)做好第八批藥品(非基藥部分)集中采購工作。根據《福建省醫療機構第八批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按照質量優先、價格合理、滿足需求的原則,做好我省醫療機構第八批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保證藥品質量、降低虛高藥價、規范購銷秩序、治理商業賄賂、減輕患者醫藥費用負擔。 (牽頭單位:省衛生廳;配合單位:省監察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物價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經貿委、省財政廳、省工商局、各設區市政府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