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城管貪官受賄83次后案發 喜歡獨自辦案
m.shockplant.com?2012-04-09 12:39? 杜輝升?來源:大眾日報 我來說兩句
(山東)臨沂市城市管理局直屬一大隊原教導員許某,利用清查違章建筑等職務之便斂財,受賄金額達63.44萬元,濫用職權致使人民群眾損失110余萬元。近日法院一審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許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多年“堅持”早起獨自巡查 “每天晚上睡覺前,我都會數算一下,轄區中還有哪些地方沒有檢查過。”據許某供述,自從有了執法權,他就養成了一個習慣,晚上想好檢查的區域,早上7點前就開著公車轉悠,重點清查正在建設的違章建筑。直到案發,上班前清查違章建筑的做法,他堅持5年從沒中斷過。 許某2002年從部隊轉業到臨沂市城市管理局,任工貿大隊副大隊長,2010年10月任直屬一大隊教導員。許某供述,是“獨自辦案”的壞習慣讓他走了犯罪道路。 2007年9月一天早上,許某例行檢查時發現,蘭山區某村李某正在建房子,許某立即回單位仔細翻閱檔案,沒有查到李某的建房規劃許可手續,于是許某派人給該工地下達了停工通知書。當天晚上,李某通過村委會干部找到許某,表明房子沒有辦規劃手續,希望許某能幫幫忙,讓他把房子建起來。許某說了一句:“上面查得緊,這事不好辦,看看情況再說吧。” 這句話讓李某感覺,許某一定能幫這個忙。李某立即把準備好的10000元現金塞給了許某,許某說:“這種事只要你們辦事處那邊協調好了,城管這邊由我出面協調就行了。” “收了10000元現金后,我的房子順利建成。”李某證實。直到許某案發,城管局的人再也沒查過,許某也沒退還這10000元現金。“很多違章建筑,基本上都是我親自清查出來的。”許某供述,因為上班后還有其他工作要做,所以他在早上上班前,都會把清查的工作做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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