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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團結”要不得
m.shockplant.com?2010-04-20 09: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我來說兩句
不久前的一個腐敗窩案中,某單位的一個局長,3個副局長和一個總規劃師相繼被判刑。案發后,有記者采訪問道:“5個班子成員,現在有證據證明4個受賄,你們平時知道彼此的不法行為嗎?”其中一個回答:“我們都很團結。但由于是條塊管理,各人干好各自的事。”
好一個“團結”!正是這種“團結”,讓他們“會下打好招呼,這次你幫我,下次我幫你”,保證自己的“生意”在班子會議上通過;正是這種“團結”,才釀成了海口規劃局的貪瀆大案。
這樣的“團結”,其實是“勾結”。彼此沆瀣一氣,形成依靠權力非法獲得利益的“腐敗共同體”。在這種“團結”的氛圍中,要么利益共享,互讓方便;要么干脆“配合默契”,集體分贓。
這樣的“團結”,是集體走向毀滅。往往因為“團結”,一致對外、相互掩護,難以暴露出問題。“團結”起來力量大,監督機關查處起來難度也更大。等到發現問題,必然出現窩案、串案,甚至整個班子“全軍覆沒”。
這樣的“團結”,具有極大的危害性。各級各部門領導班子如果不能團結起來干事創業,而是“團結”起來搞腐敗,最終只會貽誤黨的事業,也讓自己走向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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