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不大體面的事情總是不甘寂寞,偏要無獨有偶。前些天廉江那里剛有個公安局陳副局長因為設宴收紅包被停職,這邊廂又傳來深圳公安局機場分局劉副局長同樣大宴賓客的消息。嚴格說來,所謂無獨有偶只是新近發生而已,此前究竟曝光過多少誰還記得清?
當然,就是這兩件事也不會一模一樣,肯定是有區別的。首先,陳副局長宴客是因為喬遷豪宅,劉副局長宴客是因為嫁女,興奮點就不一樣。其次,同為盛大,數量上也略有區別,陳副局長包下了酒店宴會部的4層和5層,“每層樓大概可以擺40多桌酒席”;劉副局長則是擺了110余桌,略占優勢。第三,陳副局長那里是“千人排隊送紅包”,派出所領導和干警乃至一些賭場和娛樂場所的老板都在應邀之列;劉副局長因為“自己和親家都算是本地人,鄉親眾多,情面難卻”,因而“來人中八成以上是村民與舊友”,賓客的身份構成大別。第四,劉副局長非覆陳副局長之轍,陳的那點兒事他都清楚,但覺得二人的做法如《紅燈記》里李玉和對鳩山說的“兩股道上跑的車———走的不是一條路”,所以就走了下去。
實話實說,看到后面的這則宴客新聞,條件反射般地想到了兩點。其一遠了點兒,想到明末的阮大鋮,孔尚任《桃花扇》里的那位———這個人在正史中也是留有姓名的。想到的是他的兩句話。阮大鋮曾在南明弘光小朝廷的組織部門任職,有一回他很得意地對同僚說,有個人他給考察上去了,之后那人“以二千金相送,推之不去”;然后他有點兒忘乎所以,又說自己在省里當官的時候,有兩個人走他門路時各送了銀酒器;現在這倆家伙長進了,再來知道送金家伙了,不過他再次強調,他“不納不已”,不收根本不行。“推之不去”與“不納不已”,我也不知道思維怎么跳躍到這八個字上來了,敢是劉副局長“情面難卻”的緣故?
想到的其二就在近前。陳副局長的事情曝光后,廉江市有關方面旋即發出嚴禁黨員干部利用婚喪喜慶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的緊急通知,要求規模控制在10桌(含10桌,或100人)以內。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是很多地方的慣常做法。我在想,別的地方再出類似的事情,是不是都要來個貌似精確的“數字化”禁令呢?這么下去的話,我們那些多如牛毛且已經疊床架屋的廉政細則,會不會令后人看來不啻一部笑史呢?我們的廉政或曰反腐敗,是不是只會在、只能在字眼中不斷向前推進呢?
湛江先賢陳瑸說過:“貪不在多,一二非分錢,便如千百萬。”金科玉律。我們的廉政也好,反腐敗也好,實際上正應該在“非分”與否上多做文章,至于“一二錢”還是“千百萬”,沒什么本質區別。況且,果如劉副局長所說,都是鄉里鄉親,則人家擺那100多桌,還為刺激內需作出貢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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