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救災彰顯社會主義中國強大發展活力。社會主義制度在實踐中不斷實現自我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公共危機應對體系日益成熟
5月9日,汶川縣三江鄉宣布恢復重建任務基本完成,這是地震災區第一個完成災后重建的鄉鎮,僅用了不到一年時間。47歲的河壩村村民姚富榮住進了新建的“藏族風情園”旅游開發區,他說:“這里不僅能永久居住,還解決了我們一家人的生計。”
幾個月來,對口援建三江鄉的廣東省惠州市干部職工及早動手,科學施工,與時間賽跑,終于拔得災后重建的“頭籌”。
非常時期必有非常之舉。去年,在黨中央、國務院部署下,全國19個省市與災區建立了對口支援機制。得益于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援,在西方發達國家通常要花費五年以上的災區重建繁重任務,可望在兩年內基本完成。
這是社會主義制度“集中力量辦大事”政治優勢的又一生動體現。
2008年5月15日,在抗震救災最緊急的關頭,溫家寶總理就指出,抗震救災工作是關系全國、關系全局的大事,必須舉全國之力,才能把這項工作做好。
汶川大地震發生后,中國舉國動員,迅速展開了人類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救援行動,速度之快、效率之高震驚世界。這種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抗災方式,被國際社會稱為“巨災風險防范的中國范式”。
“全國一盤棋”,很多常規和禁區被突破了。條塊、部門、地域之間不再彼此分割,形成了協同應急的巨大合力。中央政府的核心作用、人民軍隊的關鍵作用、強大國力的保障作用、全民參與的推動作用、媒體輿論引導的凝聚作用,五者整合,展示了我國綜合災害風險防范結構與功能體系的優化。
國家行政學院副院長袁曙宏將此視為我國制度創新的一個經典范例:“這表明我國行政運行機制和政府管理方式,正在實現向規范有序、公開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轉變。”
一個聰明的民族,總是善于從災難和錯誤中汲取新的智慧。只有在實踐中,社會主義制度才能不斷自我完善,使其優越性更加充分地發揮出來。
一年來,抗震救災的經驗經過理性總結,成為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有益養分。最明顯的表現是,我國公共危機應對戰略體系日益成熟。
在立法層面——
《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條例》的發布,是我國首次針對某一場自然災害的恢復重建專門出臺一項法規。
2008年12月27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獲得通過。新法制度設計更加細化,可操作性更強。
今年4月9日,擬議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救災條例》公開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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