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招聘不得含有性別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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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富東燕 發自北京 記者24日從人社部獲悉,日前,人社部出臺《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指出,用人單位向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的網絡招聘信息,應當合法、真實,不得含有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視性內容。《規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是我國網絡招聘服務領域第一部部門規章。 《規定》要求,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以欺詐、暴力、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應當明示其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事項。 《規定》規范了網絡招聘信息審查、信息保護、收費管理等服務事項,明確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完備的網絡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和用戶信息保護制度,依法對用人單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同時,不得泄露、篡改、毀損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個人公民身份號碼、年齡、性別、住址、聯系方式和用人單位經營狀況等信息。 《規定》強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網絡招聘服務誠信體系建設,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管理制度,完善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的網絡招聘服務違法失信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據人社部流動管理司負責人介紹,近年來,網絡招聘已經成為勞動者求職和用人單位招聘的主渠道。截至2019年底,全國共有3.96萬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人力資源市場網站1.5萬個。頒布實施《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是健全人力資源市場法規體系、規范和保障網絡招聘服務活動的重要舉措,對于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管理、更好促進就業和人力資源流動配置具有重要意義。 |